1.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工作中,坚决落实“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参加党风廉政专题会议4次、干部专题作风整顿会议10次。在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对重大问题、重点环节都参加讨论、解决问题。
2.履行领导责任情况。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市区委全会精神;
积极配合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自身工作相结合,对党风廉政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环保领域、扶贫领域等重点工作。
3.推进作风建设情况。深化正风肃纪专项治理,定期排查梳理、整治各类不正之风情况;
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以及省、市、区实施细则情况;
深入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情况。
4.加强教育监管情况。做好自身工作涉及的“三务”公开栏,公开透明“三务”,加强村组廉政风险防控建设。
5.深化源头治理情况。多次观看反腐栏目,提高自己对违纪违法案件的关注力度。
6.坚决反对腐败情况。对工作中出现的“吃拿卡要”和收受“红包”等不法行为坚决制止,严禁侵害群众利益。
7.选好用好干部情况。时刻做好本职工作。
1.遵守党的纪律情况。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到政治信仰、政治方向不偏移,坚决贯彻落实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
2.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转变作风情况。一是本人未使用公车,上下班和工作外出使用私车,油费使用标准严格按村级标准执行;
二是本人未因公因私出国(境);
三是本人无人情消费和职务消费情况。
3.廉洁自律情况。自觉践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一是未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娱乐、宴请等活动;
二是未收送礼品、礼金等;
三是没有违规住房情况。
本人暂没有其他需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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