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学校行政管理制度(2024年)-威尼斯人网址

时间:2024-01-06 17:14:01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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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学校行政管理制度(2023年)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校长职责教导处职责总务处职责工作管理制度物资管理制度行政领导、教师值日职责教师工作职责班主任职责团委书记职责财务管理制度公物保管制度校产保管级物品领用、借用制度图书馆管理制度图书管理制度阅览室管理办法学生借阅书刊管理办法实验室(含电教室)管理制度学生实习守则电脑室管理制度教职工年度教核制度外聘教师管理规定教学管理条例学生学籍管理条例学生守则课堂纪律制度学生十不准考勤制度胸卡使用方法考场制度学生借阅书刊管理办法实验室(含电教室)管理学生宿舍守则学生食堂守则食堂卫生公约厨工工作守则美化、绿化、净化制度教工宿舍公约教师宿舍管理的规定学校门卫制度优秀学生评定办法暂行规定学生操行评定暂行办法

目  录

(行政管理制度)

toc o "1-3" h z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3

校长职责   3

教导处职责   3

总务处职责   4

工作管理制度   5

物资管理制度   5

行政领导、教师值日职责   6

教师工作职责   6

班主任职责   7

团委书记职责   7

财务管理制度   8

公物保管制度   8

校产保管级物品领用、借用制度   9

图书馆管理制度   9

图书管理制度   10

阅览室管理办法   10

学生借阅书刊管理办法   11

实验室(含电教室)管理制度   11

学生实习守则   12

电脑室管理制度   12

教职工年度教核制度   13

外聘教师管理规定   14

(教学管理制度)

教学管理条例   14

(学生管理制度)

学生学籍管理条例   20

学生守则   24

课堂纪律制度   25

学生十不准   25

考勤制度   26

胸卡使用方法   26

考场制度   26

学生借阅书刊管理办法   27

实验室(含电教室)管理   28

学生宿舍守则   28

学生食堂守则   29

食堂卫生公约   30

厨工工作守则   31

美化、绿化、净化制度   32

教工宿舍公约   33

教师宿舍管理的规定   34

学校门卫制度   35

优秀学生评定办法暂行规定   35

学生操行评定暂行办法   38

一、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学习和宣传马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热爱教育事业,发扬奉献精神。

二、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尽职尽责,教书育人。

三、不断提高科学文化和教育理论水平,钻研业务,精益求精,实事求是,勇于创新。

四、面向全体学生,循循善诱,诲人不倦,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

五、热爱学校,关心集体,谦虚谨慎,团结协作,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六、衣着整洁、大方,举止端庄,语言文明,礼貌待人,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一、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学校党支部的决议。负责和做好学校各方面的工作。

二、领导、组织学校的教育工作,提高师生的思想觉悟。

三、组织教职工开展政治、文化、业务学习,提高他们的思想水平和业务水平。

四、搞好后勤工作,管好财务收支,关心师生身体健康,搞活经济,搞好教职工福利。

五、管理好学校的校舍、设备,作出规划,搞好基建,不断增添教学设备。

六、管好学校的组织人事工作和共青团、学生会的工作。

七、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召开校务会议。

1、 协助校长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制订和实施教学计划。

2、 熟悉教学大纲、教材内容和教学计划。

3、 定期召开教务会议。

4、 监督检查教研组的工作和活动,组织教师开展业务学习。

5、 搞好教学和科研实验基地、实验室、图书馆阅览室等管理工作。

6、 负责编排课程表,分派教学任务。

7、 负责同其它学校或业务单位进行业务联系,交流教学经验,收集教学资料。

8、 负责征订教材和组织自编教材。

9、 负责联系和聘请校外教师,检查聘请教师的教学工作,审核监督聘请教师的酬金发放。

10、 制订和实施学生管理规章制度。

十一、主管学生的考勤及奖惩工作,负责学生的操行评定和政治思想档案。

十二、先派各班主任,指导班主任工作,定期召开班主任工作会议。

十三、搞好校风建设,抓好学生的学风、考风,严明学习纪律。

十四、负责学校招生和新生编班工作。

十五、指导团、学生会工作。

十六、负责学生学籍管理。

2、 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健全财会管理制度;
增收节支,挖潜利废,杜绝一切浪费现象。

3、 抓好学校后勤工作,管理学生的生活和宿舍。

4、 办好学生饭堂,健全出入物资验收制度。

5、 搞好集体福利和师生员工的生活,做好卫生保健及计划生育工作。

6、 建立校具、椅台、床等管理制度,统一编排号码,执行赔偿处罚条例。

7、 管好用水用电,实施包干责任制。

8、 协助学校做好基建、维修、质检和验收及设备购备管理工作,建立登记制度。

9、 做好临时工的管理工作。

10、 做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及防火工作。

11、 协同教导处做好招生编班工作。

十一、抓好学校环境卫生工作,落实各班卫生工作,落实各班卫生清洁包干责任区,定期检查评比。

一、每学期开学,教师要交教学计划,职工要交工作计划方能安排课程和工作,建立请假登记制度,学校职工要规定办理请假手续。严禁无故旷工、旷课。

二、教职工上班实行考勤记工制度。教师登记授课情况,每周汇总教务处,工人记工,每月出勤情况汇总学校总务处。

三、按时上下班,除假期外,需要离开学校的要向教导处请假,主任请假要校长批准,教职工请假二天以上由校长批准。教师请假二天以下由主管主任批准,报学校备案。

四、病、事假按缺勤处理(因病住院留医除外)

一、学校的物资一般不得内借,若要借用,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按时归还。

二、学校物资要建立保管制度,由保管人员分类造册登记。

三、凡购进或领取物资,必须由保管员先登记入库后方能领取使用,否则按保管员失职处理,追究保管员责任。因失窃或公事损坏的物资要申请报废手续,由领导批准注销。

四、每学期开学由各班主任签收各班课室、学生宿舍的物资,包括课桌、课椅、电器、铁床、门窗、自来水设备等。

五、每学期末,总务处派人清查验收,若损坏或遗失照价格赔偿。

六、学生的劳动工具统一由保管员造册登记保管。劳动时以班办单位借出的工具,劳动结束后保管员要及时追还。遗失或有意损坏,按原价赔偿。

七、教职工离校先清还公物,方可出具介绍性等函件。学生毕业离校前凭离校清领取毕业证书。

2、 维护当天全校学生的学习、生活纪律,处理突发事件,协助门卫做好学校保卫工作。

3、 检查学生出勤和仪表情况。

4、 检查校园卫生和各班卫生责任区卫生情况,督促各班做好清洁卫生工作。

5、 维持课外活动秩序,不准学生提前离校。

6、 晚自修时间到各班检查学生自修和出勤情况,并填写好教育日志。

7、 检查住宿学生遵守学生作息制度情况。

一、对所任课程有较高的理论水平,了解现代科学技术发展动态,认真钻研教材,写好教案。

二、懂得教育学、心理学,掌握教学基本原则和方法,既教书又教人。

三、抓好备课、课堂教学、实验实习、课外辅导、批发作业、考试考查等教学环节,重视培养学生的智力,有效地提高教学质量。

四、开展互相听课活动,及时总结经验。

五、课堂教学要做到科学性和思想性统一;
传授系统知识与发展智力统一,反对照本宣科和满堂灌。

六、严格执行成绩考核制度。考试前要作好课程系统复习,加强辅导。

8、 发扬教学民主,听取学生意见,改进教学工作。

一、经常到班检查,掌握本班纪律情况,对存在问题要及时找出原因,查出违纪同学,加以批评教育。

二、自习自修时间要随时到课室或宿舍检查,确保学生的自习和作息时间。

三、定期召开班会。

四、做好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

五、加强与学生家长联系,对严重违反纪律的学生要及时通报其家长,共同做好教育工作。

六、做好学生的成绩统计、评奖、操行评定和班级总结工作。

七、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

一、制订团委工作计划,主持团委日常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团委决议,指导各班团支部开展工作。

二、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各班团支部的工作情况和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及时提出有关团的思想、组织建设的意见,积极开展富有思想教育意义的团组织活动。

三、指导学生会开展工作。

四、选拔培养学生团干部,发挥他们自我管理能力。

五、协助学校做好教工协团员和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经常向学校党支部、上级团委会请示、汇报工作、维护团委会成员之间的团结,做团员、青年的知心朋友。

七、协调团组织和学生会的关系,与学生会、班主任互相配合开展工作,与负责学校体育工作的教师协调,运动和其他体育比赛。

八、依时收激团费,管理好团活动经费。

九、做好团员、学生会档案管理和团委资料积累工作。

2、 坚持增收节支,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3、 各科室向学生收取的费用,须先报校长审核,送总务科备案,不得乱收费。

4、 各科室因工作需要开支款项,需经校长审批,严禁先开支后报销。

5、 各科室如需购置物品,需提前一周送交计划。

6、 财会要实行日清月结,每月应将收支报表及时送报校长。

7、 严禁挪用公款。

8、 严格执行番禺市政府有关出差报销费用的规定,超出部分的费用自理。

9、 报销单据或凭证一律要国家税务部门印制的发票或单据凭证,报销证单需有经办人、经办人和校长审批签名方可报销。

10、 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禁止用公款请客送礼;
禁止用公款上卡拉ok歌舞厅及其它娱乐场所。

一、学生桌椅由使用学生个人负责保管,按编号专人专桌,并建立登记册,每学期查一次,每学年验收。

二、门窗、教坛、黑板、电器等由班集体负责保管,由班选定学生专人管理。

三、节约用电、用水、宿舍不得擅自拉线、接线和使用电器,水电费每学期结算一次,超支补交。

四、课室一切公物,因人为损坏的,由责任人赔偿,赔偿原则是材料费加上工价的1——5倍。

五、课室公物的保管是文明班集体评比的一项内容。

一、班的学校财产由各班负责保管;
各办公室的学校财产由各室负责保管;
实验室、图书馆、厨房的学校财产由专人负责保管。

二、认真做好学校财产的登记入册工作,做到账物相符,定期清点,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总务处报告处理。

三、购进增加的所有固定资产必顺行验收、登记后方可使用。

四、固定资产因损坏而无法修复的,由保管人员办理报废手续。

五、学校的一切仪器及教学物品不得挪作它用,在本单位内借用要有借还手续,外单位借用,要有介绍信,并办理借用手续。

六、公物出校必须经大门通过,并出示主管部门的放行条。

七、教师领取教学及办公用品必须签名,并登记其领取缘由。

2、 图书馆应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成人教育服务。

3、 根据学校教学和科研的需要,采集各种类型的书刊资料,用科学的方法进行分类编目和管理。

4、 图书管理员负责馆藏图书的管理,并为全校师生外借图书服务。

5、 全校师生一律凭借书证借书,借书证仅供本的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6、 书库藏书对教职工实行开架借阅,对学生实行闭架借阅;
工具书和珍版图书一般不外借,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外借者,必须经校长批准。

7、 教职工每人最多可借图书10册,学生每人可借专业书3册,其他书2册。

8、 教职工借阅时间以一学期为限,学生借阅时间以半个月到一个月为限:若到期不归还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9、 图书借阅者应爱护图书,不得遗失,不得在图书上加批注、画线、涂污、撕页等,如发现上述情况,除给予批评教育外,并按原书价的1至10倍赔偿。

10、 凡未入库的图书,一律不外借;
未经办理借阅手续,私自带走馆藏图书者,从严处罚。

11、 教职工调离、离退休、退职时,学生毕业、休学、退学时,均需在离职、离校前办理图书退还手续。

2、 新购入图书应及时分类、编号、造册登记,并严格执行借还书手续。

3、 教师、学生统一借书证限额借书,限期归还,如有遗失,应按原价的3—5倍赔偿。

4、 阅览室的刊物不得外借,阅后应放回原处,如有损坏应照价赔款。

5、 图书室的书刊每学期末前盘点一次,盘点前借出书刊一律收回,盘点后再借出。

6、 图书室内的报纸、杂志要妥善保管好,定期装订成册。

一、阅览室所陈列的图书、报刊,主要用于学校的教学、科研,只借本校师生员工阅读,校外人员未经学校许可不得随意进入阅览室。

二、阅览室陈列的图书、报刊实行开架式管理,读者可自行选阅,阅后放还原处,不得私自携出室外。

三、禁止读者携带书籍或书包等物品进入阅览室。

四、读者应自觉爱护图书、报刊,不得随意批注、画线、涂污或撕页,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五、阅览室应保持安静、速洁,严禁在室内喧哗、乱丢果皮纸屑,室内禁止吸烟。

六、阅览室所陈列的图书和当月报刊,只能在室内查阅,概不外借。

一、借书证领取和使用

2、 借书证由图书馆统一发给,新生入学时每人交一张一寸免冠照片,以班为单位到图书馆统一办理。

3、 凭借书证可到书库借阅图书。

4、 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或用他人借书证借书。借书证须妥善保管,如因遗失造成不良后果的,由遗失者负全部责任。

5、 借书证确遗失的,可到图书馆申请重新办理。补发借书证,并交工本费。

6、 学生因毕业或其他原因休学、退学,必须把借书证回才能离校。

二、图书借阅办法

2、 凭学校图书馆所发的学生借书证借阅。

3、 借阅时,从书库藏书检索卡查到所要借阅的图书后,向图书管理人员办理借阅手续。

4、 学生一次可借阅专业书3册,其他书2册。借后按时归还,才能重新借阅。

5、 为了确保藏书正常周转,图书借阅期规定如下:专业书借期一个月,其他书借期为半个月。必须按期归还,逾期限归还每超过一天罚款1角,超过一个月或严重违后者,暂停或取消其借阅资格。

6、 必须爱护和保管好所借图书,不得在书上做标记、涂写、剪页。违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赔款或纪律处分。如丢失图书,按原价2—5倍赔偿。

2、 学生上实验课时,必须按任课教师或实验指导教师的安排进入实验。

3、 非上实验课时间,若进入实验室,须事先证得任课教师或实验指导教师同意。

4、 进入有特殊要求的实验室,应按规定换上专用拖鞋。

5、 注意安全,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实验,不得随意动用室内仪器、设备及其他物品。如发现仪器缺损或不合规格等问题,应及时报告,请求更换、补充。

6、 实验完毕,应按要求做好清理工作,关好水喉、切断电源。经实验指导教师查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7、 必须保持室内肃静、整洁,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地丢纸屑等杂物,不得随地吐痰,禁止吸烟。

8、 爱护室内一切仪器、设备、物资、工具等,节约水电。对偷窃和损失仪器、设备及其他物品者,除批评教育外,应按规定令其赔偿并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9、 实验室内任何仪器、设备和其他物品,仅限室内使用,任何人不得随意将其带出室外。

2、 明确实习目的,端正态度。

3、 遵章守结,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4、 尊敬师长,服从指导,团结互助,完成实习和生产任务。

5、 认真听讲、刻苦钻研,细心观察示范表演。

6、 遵守安全规则,搞好文明生产。

7、 爱护公物,维护设备,注意节约、节能。

8、 每次实习后,必须打扫场地卫生。

2、 电脑室由上电脑课教师负责管理。

3、 每台电脑应编号,学生上课要排队进入室,按编号入座,在室内保持肃静,禁止喧哗走动、打闹,讨论问题要小声,下课在有秩序离室。

4、 注意室内卫生,不准带东西进入室内吃,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桌椅、墙壁乱刻画。

5、 爱护室内仪器设备,不准随便改变设备位置,要按教师要求进行操作,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照价赔偿。

6、 在操作过程中,出现故障,应及时切断电源,报告教师处理。

7、 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随意取用软磁盘或开启打印机,更不许把非本室软磁盘放入软磁盘机内。

8、 电脑借出或非本室管理人员启用室内设备,必须取得学校主管领导同意,方可借出或开门使用。

9、 用机完毕,应按规程关闭机器,教师应整理。检查室内设备的位置,关心窗,锁好门。如失职造成损失,扣学期贡献奖或按损失程度,追究事故责任。

2、 年度考核的目的是通过教职工的德才和工作实绩作出正确的评价,推动岗位责任制和奖惩制度的完善和落实,激励教职工尽职尽责,开拓创新。

3、 考核要贯彻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做到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时与年终相结合。

4、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即以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情况为基本依据。

5、 考核等级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级。

6、 年度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在年末或年初结合年终于作总结进行,由被考核人在年终工作总结、工作述职的基础上填写《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送上级考核小组审核、评鉴、拟定等级,由考核小组写出结论性评鉴和确定等意见,报上级人事部门备案。

7、 教职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向学校提出,由学校上报考核小组应认真复核,并给予答复。

8、 教职工因病、因事请假累计超过六个月以上的,不能加年度考核。

9、 根据国家人事部有关文件精神,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晋升和辞退的重要依据。

一、外聘教师的任职资格必须符合《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基础课的教学可聘请具有中学二级教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授课,各专业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外聘教师必须达到专业助理职称以上才具备授课的任职资格。

二、外聘教师的任职资格证明文件由学校集中统一管理,学校发给相应的任职聘书。

三、外聘教师应参加学校教导处和教研组的有关教研活动,因故不能参加者,应当向有关负责人说明情况,办理请假手续。

四、外聘教师必须自觉接受教导处主管人员的教学检查,遵守教师职责及工作要求、教师及考试管理的有关规定,对不遵守有关规定者,学校除提出批评教育外,可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及经济处罚直到解聘。

五、每学期对外聘专职教师进行一次全面的考核,对教学优秀的专职外聘教师,学校将给予奖励。

六、校外教学班(点)的外聘教师管理按本规定执行。

沙湾成人职业技术学校根据本校师资和办学条件,结合在校学生情况,为了使教学管理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教学工作管理条例。

一、职责及工作要求

(一)、教师的工作要求:

2、 对所任课程有较深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并了解现代化文化科学知识;
根据各门课程特点和自身的实践经验,认真钻研教材,写好教案。

3、 要懂得教育学、心理学,掌握教学基本原则和方法,提高课堂教学效果,教书又教人。

4、 在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中,如备课、课堂教学、实验实习、课外辅导、批改作业、考试考查,都必须有一个基本的要求;
要重视培养学生的智力,有效地提高教学质量。

5、 认真写好教案,教案要反映四个方面的要求:

(1)、明确教学目的;

(2)、主要的教学内容和重点、难点、关键的确定和处理;

(3)、教学方法设计;

(4)、作业布置和参考书介绍。

(5)、教师的教案应作为一种教学资料,妥为保存。

6、 开展互相听课活动。听课后要互相交换意见,及时总结经验,扬长避短。不断充实教学内容,修改教案。

7、 课堂教学要做到科学性和思想性统一;
传授系统知识与发展智力统一。要用启发式的方法进行讲课,语言生动,活跃课堂气氛,调动学生思维的积极性。既要讲清基本概念和基础理论,又要抓住重点、难点和关键,讲深讲透;
主次、轻重、详略处理得宜,要注意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反对照本宣科,反对满堂灌。

8、 加强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的实验实习。实验课前,要认真做好实验准备工作,务求得到正确的结果。

9、 教师布置作业时,要注意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作业次数分量要适宜,负担不宜过重。在教导处的协助下,各科教师之间加强联系,以便沟通教学情况,平衡作业负担。

10、 严格执行成绩考核制度。考试前要作好课程系统复习加强辅导。命题一般由任课教师拟定,经教导处审批。试题要灵活反映课程的基本内容和重点要求,要认真、准确地评定试卷,不能降低要求。

10、发扬教学民主,听取教学意见,改进教学工作。除教导处在召集学生听取汇报外,教师也要经常主动地听取学生意见。

(二)、教研组的工作要求:

2、 组织本组人员,加强学习,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

3、 在备课、讲课、听课、实验、实习、辅导、考试、考查、批改作业以及课外指导这几方面发挥应有作用。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4、 研究、确定教师的学期授课计划,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5、 研究本组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注意课程的衔接和讲授日期上的相互配合。如有关课程不属本组,则请组长与他组联系解决。

6、 经常进行教学研究工作,教研组不定时地组织有关教师相互听课,并作好记录,提出改进意见,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每周集体总结一次教学问题,由教师反映教学情况和学生学习动态,提出存在问题以及改进措施;
每月用半天时间作为教研组集体活动日。

7、 协助学校选定征订教材,教学参考书及学术刊物,使教学内容能适时正确反映生产与管理实际。

8、 管理好本组所属实验室和实习场院地以及资料保管工作。

9、 拟出和讨论学期、学年考试查科目以及课程设计、毕业实习(设计)题目。

10、 讨论本组各门课程的学生情况,教学效果,分析教学质量,不断改进教学方法。

10、组织教师自制简易教具;
协助教具、设备的采购工作。

二、教育管理

(一)、教师管理:

2、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循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又红又专,热爱教师行业,安心做好本职工作。

3、 严于律已,克已奉公,为人师表。

4、 服从教导处分工,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因事调课、缺课必须经教务导处批准,并通知教导处作好记录。

5、 教导处必须时准确登记每个教师的上课时间、节数及学校活动情况,并把情况汇总学校领导。

6、 教师请假,两天以内由教导处批准,超过两天的由教导处提出意见,经校长批准,否则不能离校。

7、 教师要根据本科目的特点及学期学计划,定期定量布置作业,教导处每学期对每科作业量及评改质量检查评比两次,定出等级。

8、 教师执行超课时超工作量酬金补助,根据记录的教师授课量参照有关文件每学期或每月统计发放一次。

(二)、考试管理:

2、 考试的试题应依据课本和教学大纲的要求,难易适当,不能低于中等水平要求,试题由任课教师拟定。

3、 任课教师应于考试前一星期将试题交教导处,由教导处审定标准后使用。任课教师在考试前将试题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交教导处备案。

4、 各考场设监考员1名,  监考员由教导处统一调派.

5、 考试完毕由任课教师负责评卷,全校统考科目由上级组织集体评卷.

6、 任课教师评卷完毕后填好表格班主任统计成绩。

(三)、班主任管理

2、 班主任由学校统一调配,一经公布后必须服从,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辞。

3、 班主任要经常到班检查,每天都掌握本班纪律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找出原因,查出违纪同学,加以批评教育。

4、 自习自修时间班主任要随时到课室或宿舍检查,确保学生的自习和作息时间。

5、 定期召开班干会,了解本班学生的学习动态和思想情况以及对教学工作的意见,以便在班主任会议和教师会议中提出讨论。

6、 加强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加强班级管理,严格要求学生,积极开展“文明班”活动,培养学生有良好的学风,保证学校教学计划的贯彻和实施。

7、 加强与学生家长联系,对犯纪律的学生要及时通报其家长,共同做好教育工作。

8、 实事求是地及时做好学生的成绩登记、统计、评比、评奖、操行鉴定和总结工作,每期各科成绩总汇及班中排名次按时交有关领导。

9、 做好后进生的改进工作。

(四)、学生学籍管理参照学生守则。

(五)、图书管理参照学校行政管理制度

(六)、实验室管理:

实验室和实验员受教导处的领导和管理,实验员协助教导处搞好教学实习管理工作。

2、 实验室要专人管理,妥善保养,建立严格的清点、记帐、借领登记签名制度。

3、 教学仪器原则上集中实验室保管。临时借用,限期归还。对个别科的专用仪器,由科任教师向实验员登记借用,不准越期,损坏要办理注销手续。

4、 学生上实验课,必须遵照实验室守则。对无故损坏或遗失教学用具和仪器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赔偿损失、罚款以至纪律处分。

5、 实验员要根据各科任教师递交的实验计划,按时配务仪器设备。保证实验课正常进行。

三、开展评选先进活动

为了使我校的教学管理工作逐步走向民主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决定开展评选先进教师、先进班及三好学生等评选活动。以充分调动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从而使学校的各项工作再跃新台阶。评选先进教师,结合年度工作考核进行;
评选先进班、三好学生等活动每学年进行一次。

(一)、先进教师的评选条件:

2、 政治思想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言谈举止为人师表,严于律己,作风正派。

3、 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缺教,有特殊情况向教务科调好课,并按有关规定办好请假或补假手续。

4、 按教学大纲、教学计划的要求好上每节课,课程量不低于平均数,做到每学期有教学计划,每节课有教案。

5、 认真布置、批改好学生的作业。批改作业评比中获得优等。

6、 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管好课堂纪律。

7、 对学生提出的有关学习学术上疑难问题,诲人不倦,谆谆善诱。

8、 能独立完成规定的课程量,上课质量较好,学生较满意。

9、 符合以上规定的教师,每学年按时评定等级奖励。

(二)、先进班的评奖条件:

2、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文体、卫生活动,每学期卫生检查在前3名。

3、 关心政治,热爱集体,团结互助。

4、 遵守学校规章度,遵守国家法令。

5、 刻苦钻研科学知识,勤学习,学风班风好。

6、 敢于揭露班中存在问题,并善于纠正,一学期中,班中不出现大问题。

7、 任课教师反映课堂纪律好,学风正。

8、 评选先进班为总班数的20%,被评为先进班者,每学期给予奖金或奖状奖励。

四、教职工奖罚制度

2、 奖励:

(1)学校每学年评选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一次,人数均不超过总数的20%;
对获得广东省、广州市及番禺市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等称号的个人,学校给予奖励。

(2)对学校工作和建设有特殊贡献的个人(如实验室、图书室建设管理和招生工作等)予以一定的物质奖励。

(3)学校对在广州市级以上获奖论文作者和在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教学及科研比赛中获奖的个人视获奖级别发予奖金。

3、 处罚:

(1)教职工请假超过两天者,事假每天扣50元、病假每天扣10元、旷课旷工每天扣80元。(因病住院者或特殊情况经学样批准者除外)

(2)因个人主观原因造成教学事故和其它工作责任事故者,学校除批评教育外,视情节轻重予以必要的经济处罚。

(3)各部门负责人和班主任因主观原因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学校扣发相应的职务津贴或奖金。

(4)为保证学校教学工作正常进行,对未经学校批准擅自到校外单位兼职、兼课的教师和学校其它工作人员。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者,学校予以经济处罚和必要的行政处理。

一、入学和注册

2、 被录取考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及有关证件,在通知规定日期内到校报到。逾期二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3、 学生报到后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经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4、 注册新生发给学生证以证明学生身份。以后各学期学生应按时回校办理学期注册,未经请假逾期二周不注册者,作自动退学处理。学校应在注册学生证上加盖注册章。无盖章的学生证无效。

5、 学校应在开学一个月内持注册学生名册报市、省教育部门备案。已备案学生,其一切学籍(含转学、转专业、休学、退学、开除学籍,毕业、结业、肄业、暂缓结业),均应向市、省教育行政部门申报审批或备查手续。

6、 入学注册新生由学校建立学籍档案,其内容含入学报名、政审、体检等材料,并建立学籍卡记载学生在校期间的成绩、操行评定、奖励或处分、毕业鉴定等情况。

7、 学籍档案由学校负责管理。学生转学,学生学籍档案随转。学生因毕业、结业、肄业或它学籍终止原因退学离校,学生学籍档案转学生所在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则为原籍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归档。

8、 学生如属循私舞弊入学,一经查明确认即取消学籍。

二、成绩考核

2、 学生成绩考核包括学业成绩和操作成绩两个方面。

3、 每学期结束,学校按教学计划规定科目要求对学生学业实行考试或考查。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评定,考查成绩按四级制评定(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跨学期课程按每期一门课程考核,毕业或毕业设计按一门课程考核。

4、 学生考试考查不及格,一般可补考二次,第一次补考安排于下一学期开学前后二周内进行,第二次补考安排在学生最后毕业学期内进行。补考成绩按“补考及格“与”补考不及格“评定。

5、 擅自缺考或因考场作弊者而被学校取消成绩,不安排第一次补考,经教育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予以毕业最后学期内安排一次性补考。

6、 每学年结束,学校对学生实行操行评定。学生应进行个人总结,由班主任通过对学生平时政治思想、纪律、道德品质行为、劳动等表现写出评语,并按四级评分制评定成绩。凡操行评定“不及格“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

7、 学生要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和学校统一安排的活动。学生上课、实习等实行考勤,因故缺席须请假,否则以旷课论。旷课以课时计。三次迟到或早退折算一次(一节)旷课。学生一学期内旷课超过本学期规定教学总时数百分之十以上应予退学。

三、奖励与处分

2、 学校对德、智、体等表现优秀的学生给予表扬和奖励,以精神奖励为主,也可以给予适当物质奖励。每满一学年度学校可组织评选“三好学生”一次,其事迹材料归入学籍档案。

3、 对于违纪犯法和有不良行为的学生,学校方面视情节轻重分给予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处分。

4、 学生受留校察看处分察看期限一年,一年内有明显进步的可解除其处分,一年内再犯有记过以上错误的,要作开除学籍处理。毕业学年犯错误性质达受留校察看处分者要作开除学籍处分处理。

5、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应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反动言论和行为者;
组织和煸动闹事,扰乱社会秩序,破坏安定团结,侮辱和诽谤他人坚持不改者。

(2)、触犯国家刑律,构成刑事犯罪者。

(3)、破坏公共财产,偷窃国家、集体、私人财物造成严重损失和危害者。

(4)、有偷窃行为而又屡教不改者,酗酒、赌博、打架斗殴,情节严重者;
品德极为恶劣,道德败坏者。

(5)、违反学校纪律,情节严重者。

(6)、学生受开除学籍处理其学籍取消。

6、 给予学生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由学校一级决定和处理。给予学生开除学籍处分,要报学校主管部门审批,并报市、省教育行政部门备查。

7、 学生受处分予以记载归入学籍档案,不得撤消。

四、升级、转学(转专业)、休学、退学

2、 学生每年学学完教学计划有关规定课程,经考试、考查成绩及格(含补考及格),准予升级。经第一次补考不及格达三科以上者,应给予退学处理。

3、 学生一般不准转学,因特殊情况要求转学,必须是双方学校专业、教学计划、教学程度、入学考试起点相同,并经双方学校同意,由转入学校负责办理向市、省教育厅行政部门审批备案手续。但最后毕业学年不能转学。转学学生所学成绩应予承认,未修完课程应予以补修。

4、 学生因专业对口理由要求转专业,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在职人员并须经所在单位同意。转专业限于本校内转,并限在一年级第二学期开学时办理有关手续。二年级、毕业学年不能转专业。所转专业必须科类相同,入学考试起点相同、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基本衔接,未修课程,必须补修。业余、半脱产班不能转脱产班。学生转学业由学生所在学校负责向市、省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呈批备案手续。

5、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休学:

(1)、因病经指定医院诊断,须停课治疗休养、占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者。

(2)、一学期请假缺课超过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者。

(3)、在某种特殊原因,本人申请或学校认为必须休学者。

(4)、学生休学要考虑本校所设该专业下届有否后继班,无后继不实行休学,只能按退学处理。

(5)、学生休学其满可以申请复学,经学校审查批准。到期不办理复学手续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6)、学生在学期间,只能休学一次。

(7)、学生休学或复学应由学校报市、省教育行政部门备查。

5、学生有如下情况之一者,应按退学处理:

(1)、学期开学,无故逾期二周不回校注册者。

(2)、每学期成绩考核经第一次补考累计仍有三门以上课程不及格者:

(3)、操作评定二次评为不及格者。

(4)、一学期内旷课超过本学期教学总时数百分之十以上者。

(5)、休学无后继班者。

(6)、休学一年期满仍无法坚持正常学习者。

(7)、休学期满不办理复学手续者。

(8)、在学期间报考其他学校者。

(9)、因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学习,自愿退学,劝说无效。

退学对学生不是一种处分。学校根据退学学生学习年限及成绩发给肄业毕业或学习成绩证明。学校应将退学通知发到本人。擅自离校或不按通知规定日期办理退学手续者不发肄业证书或学习成绩证明,按取消学籍处理。学校应将退学情况报市、省教育行政部门备查。

五、学业结束与学历证书

学业结束包括毕业、结业、肄业三种情况,并相应发给学历证书或学习证明。

2、 学历证书包括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三种。取得证书者必须具有学籍。

3、 学历证书的效力均按证书签发日期起计。学历证书应妥善保存,遗失不补。

(1)、学生学习期满,学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考核及格,各年操作评定及格者,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2)、毕业证书由省教育局统一印制,统一验印,统一编号,统一颁发,国家承认其学历,未验证的毕业证书无效。

3、学生学习期满,学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结业,发给结业证书。

(1)、经第二次补考,仍有一门以上课程不及格者;

(2)、最后毕业学期考核成绩不及格者(有二门以下不及格者可申请暂缓结业);

(3)、操行评定有一次评为不及格者。

(4)、结业证书由学校制发。

4、学生因中途退学,在校学习一年月日上,考核成绩半数以上及格,可矛肄业证书。

(1)、肄业证书由学校制发。

(2)、学生因中途退肄业,在校学习一年以上,但数以上考核成绩不及格,或在校学习不足一年者,由学校发给学习成绩证明。

5、凡因毕业最后学期业成绩考核有两门以下不及格者,可由本人申请暂缓结业(暂不发结业证书)保留学籍一年,回原单位开证明,经自修于一年内回原校参加补发证书考试。考试科为原未及格课程。经考试全部及格者,准予补发毕业证书。不及格者补发结业证书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

二、遵守国家法令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不赌博、不吸毒、  不吸烟、不酗酒、不观看和传播不良的书刊及音像制品、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在校期禁止谈恋爱。

三、师守纪,不迟到、不旷课、上课专心听讲;
刻苦学习,按时完成作业,理论联系际,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和科学文化不平。

四、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健康的文娱活动,增进身心健康。

五、团结互助,热爱学校,尊敬师长。

六、发扬艰苦奋斗精神,生活节俭;
热爱劳动,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爱护物,节约水电。

七、言谈举止文明,不讲粗言秽语,不打架殴,衣着整洁,注重仪表美,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一、上课保持肃静,用心听讲,做好课堂笔记。

二、上课不准讲话,不做与教学无关的动作。

三、课堂提问或回答教师问题要举手或起立。

四、备好学习用具,按时上课,上课不能随意出入,有事离开教室,应得到任课教师允许方可离开。

五、爱护课室公物,损坏东西要照价赔偿。

六、注重仪表,上课不准穿奇装异服,不准穿拖鞋。

七、注意课室卫生和整法,桌凳摆放整齐规范,不随地吐痰、丢纸。

2、 不准赌博。

3、 不准吸烟、吸毒。

4、 不准打架。

5、 不准看黄色书刊录像。

6、 不准讲粗言秽语。

7、 不准对教师有不礼貌的语言和行动,对教师要尊敬。

8、 不准在同学不在场时拿他们的东西。

9、 不准乱倒剩饭、菜和杂物。

10、 不准谈恋爱。

11、 住校生不准晚上10:30时后仍在宿舍外活动或在宿舍内大声讲放大话,影响别人休息。

2、 学生必须照学校的有关规定按时回校上课,不迟到、早退和旷课。

3、 凡病、事假应向班主任说明原因,并出示请假条、病假证明,经班主任或学校批准才生效,否则作旷课处理。

4、 如遇特殊情况不能事前办理请假手续,应电话或托人带假条给班主任,回校后即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作旷课处理。

5、 请假时间一天由班主任审批,二至三天由教导处审批,三天以上由校长审批。

6、 每节课迟到15分钟以上,该节课作旷课处理,凡3次迟到或早退按一节旷课处理。

7、 考勤情况记入学生档案和扣相应的操行分,一学期连续旷课一周或累记旷课20节以上,按学籍管理规定。

2、 在校内必须将胸卡佩戴在左胸前,以便检查监督。

3、 学生进校时凡没戴胸卡的要进行登记,并违纪处理。

4、 如有遗失即向班主任报失并办理补领持续,每补领一个须交回工本费和手续费。

5、 胸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涂改和借用。

6、 胸卡只限校内使用,对外不作任何证明。

2、 考生应在考前5分钟进入考场,无特殊理由迟到超过30分钟者取消该科考试资格。

3、 考生除考试必要用具外,其它物品不得带入考场。

4、 计算器和改错用的透明胶等物品不得相互借用。

5、 考场实行单人单桌或考科交叉隔制。

6、 发现作弊者,考试成绩记零分并取消一次补考资格,确有悔改表现的,在最后一学期结束后给予一次补考机会。

2、 借书证的领取和使用

1、借书证由图书馆统一发给,新生入学时每人交一张一寸免冠照片,以班为单位到图书馆统一办理。

2、借书证可到书库借阅图书。

3、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或用他人借书证借书。借书证须妥善保管,如因遗失造成不良后果的,由遗失者负全部责任。

4、借书证遗失的,可到图书馆申请重新办理。补发借书证,并交工本费。

5、学生因毕业或其他原因休学、退学,必须把借书证交回才能离校。

3、 图书借阅办法

1、凭学校图书馆所发的学生借书证借阅。

2、借阅时,从书库藏书检索卡查到所要借阅的图书后,向图书管理人员办理借阅手续。

3、学生一次可借阅专业书3册,其他书2册。借后按时归还,才能重新借阅。

4、为了确保藏书正常周转,图书借阅期规定如下:专业书借期一个月,其他书借期为半个月。必须按期归还,逾期归还每超过一天罚款1角,超过一个月或严重违反者,暂停或取消其借阅资格。

5、必须爱护和保管好所借图书,不得在书上做标记、涂写、剪页。违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赔款或纪律处分。如丢失图书,按原价2—5倍赔偿。

4、 学校阅览室管理办法

1、学生阅览室只对本校学生开放。

2、必须保持室内肃静、整洁,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地丢果皮、纸屑等杂物,不得随地吐谈,禁止吸烟。

4、 室内报纸、杂志一律不予外借,不得同时占用多册,阅后放回原处,不准擅自拿走或撕毁,违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赔款或纪律处分。

一、学生上实验课时,必须按任课教师或实验指导教师的安排进入实验室。

二、非上实验课时间,若进入实验室,须事先征得任课教师或实验指导教师的同意。

三、进入有特殊要求的实验室,应按规定换上专用拖鞋。如发现谁不换拖鞋的不准进入机房。

四、注意安全,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实验,不得随意动用室内仪器、设备及其他物品。如发现仪器缺损或不合规格等问题,应及时报告,请求更换、补充。

五、实验完毕,应按要求做好清理工作,关好用水、切断电源。经实验指导教师检查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六、必须保持室内肃静、整洁,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地丢纸屑等杂物,不得随地吐痰,禁止吸烟。

七、爱护室内一切仪器、设备、物资、工具等,节药水电。对偷窃和损失仪器、设备及其他物品者,除批评教育外,应接规定令其赔偿给予必要的纪律外分。

八、实验室内任何仪器、设备和其他物品,仅限室内使用,任何人不得随意将其带出室外。

一、床上用品要按统一要求折叠好,床上床下不能堆入任何杂物。室内摆设不得随意移动。

二、保持墙壁清洁,不准在墙上乱涂乱贴乱钉挂物品。

三、依时摘好室内、室外包干区环境卫生清洁,注意保洁。不准随地乱丢垃圾;
不准高空掷物;
不准将杂物倒入厕所、下水道。

5、 爱护公物,损坏赔偿,并视情况给予加倍处罚。

6、 节约水电,依时熄灯、关水掣,不准乱拉电线乱接电源,不准使用任何用电器,如有发现一律没收,并加以处罚。

7、 提高警惕,防火防盗,注意用电安全。

8、 任何人不准私处带非本室人员在宿舍内住宿。内宿生因事不能回校住宿在预先办好请假手续。否则,当旷宿修理。

9、 按学校规定的作息制度依时作息。不准喧哗、吵闹、起哄。应保持宿舍大楼的安静。

10、 学期结束,对宿舍内的一切财产经学校验收无误后,毕业班内宿生才能发毕业证,非毕业班内宿生才能继续安排住宿。

11、 定期按宿舍量化管理规定对每个宿舍进行评比,定期公布,每月小结,对前三名的班级给奖励。

2、 凡内宿生必须在学校饭堂搭膳,如有特殊情况不宜搭膳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3、 遵守开膳时间,上午放学后——12:00,下午5:00——6:00,超过不开膳,非住宿生要在宿生打完饭后才能打饭。

4、 开膳时间不准进入厨房内。

5、 取饭菜取开水,必须排队,礼让老师,礼让小同学。

6、 不随地倒水,剩饭菜应倒在剩饭桶内。

7、 用水要节约,用水后要关好水掣。

8、 听从老师及饭堂工作人员劝告,尊重厨工的劳动。

9、 用膳时严禁喧哗、打闹、追逐。

10、 不得多领或冒领饭菜,一经发现按1—5倍处罚。

11、 爱护公物,损坏要赔偿。

凡本校搭食者如违反上述规定,视其情节,将给予批评、警告、停膳、处罚等处分。

一、食堂工作人员的健康要求:

2、 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参加食堂工作的人员要经过健康检查,详细了解过去健康史,证实无传染病后才能参加食堂工作。

3、 食堂工作人员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体格检查,患有严重心脏病肺结核、伤寒、疾、肝炎等传染病者不得在饭堂工作。

二、注意操作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1、加强食品的采购、贮藏、清洗、烧煮、供应等各个环节的质量检查,每次采购食品要有计划,不宜过多,以免造成积压变质。

2、食堂工作人员做到不买、不收、不做、不售腐败变质的食品。

4、 采购时注意防止混入有毒、有害的物质。

5、 饭菜尽量做到现做现卖,减少细菌传染机会。没有售完的饭菜应妥善保存,回锅煮透后才能再次供应。

6、 厨房内接触熟食品的一切用具要经过严格消毒才能使用。

7、 食堂工作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要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工作前后及便后要洗手,不用手抓熟食,严防病从口入。

8、 工作时应戴帽,穿工作服,分熟食时应戴口罩。

三、严格消毒食具,防止传染病传播

2、 严格消毒食具,在每餐使用后要清洗干净,并消毒,使用前用开水浸泡。

3、 抹布等用品要用碱或肥皂洗衣粉清洗。

4、 食堂用品不外借,以免发生交叉感染。

5、 洗菜池不得用于洗脚洗鞋,并每天清洗二次。(包括切菜后,开水池、台面、灶台、分饭间、卖饭盒等。)

四、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2、 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每月扫一次蜘蛛网。经常通坑渠。

3、 采取积极措施,消灭苍蝇、老鼠、蟑螂等害虫。

4、 认真执行卫生部、商业部《食品加工销售饮食业卫生“五四”制》,

即:

(1)、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

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的原料:营业员(服务员)不卖腐烂变质的原料:加工人员不用腐烂变质的原料,营业员(服务员)不卖腐烂变质食品(零售单位不收进腐烂变质食品,不出售腐烂变质食品;
不用手拿食品,不用废纸污染包装食品)。

(2)、成品(食品)存放实行“四隔离”

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物隔离:食品与天然水隔离。

(3)、用具和食具实行“四过关“

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蒸气或开水)

(4)、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办法

定人、定物、定时、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5)、个人卫生做到“四勤“

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2、 对工作认真负责,团结合作,树立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思想。

3、 努力学习饭堂工作所需的技艺,提高业务水平,使师生食得满意。

4、 切实按“食堂卫生公约“的要求做好,坚持每天餐后的清洁及周六大清洁制度,一切用品摆放整齐,无用杂物不能堆放在厨房内。

5、 以关心爱护饭堂为已任,维护集体利益,不徇私情,不多吃,不多占,不贪心,加菜饭不作现金交易。

6、 爱护公物,负责保管好厨房所有物品。

7、 要节约用水、电。

8、 值班人员下班前要做好防火、防盗的一切措施。

9、 服从饭堂主管部门的工作安排,虚心听取意见,努力改进工作。

一、课室摆设规范化:

2、 桌椅不能贴墙壁放,间距要一致。

3、 清洁工具放课室后面。

4、 教桌课桌干净,台凳面不得写字刻字,柜内及课室不得放杂物和多余台凳。

5、 黑板靠边门侧贴时间表,另一侧挂小黑板,例题、通知在小黑板上写。

6、 两侧墙壁挂书画或悬挂植物。

7、 后墙黑板用于出墙报,不能乱涂乱写。

8、 墙壁不能有鞋印等污迹。

二、绿化工作:

1、划分绿化区,实行层级负责制,责任到班、个人。

2、各班级能由负责劳动的班干部委负责该班管理工作。

3、绿化区包干管理,二年级原则上两不变跟班上。

4、各包干单位要对所负责区域(楼层)的绿化进行种植、保护、淋水,除草等工作,整体管理由学校作出安排。

5、花卉及新种植物每天淋水一到两遍(雨天除外),其余植物视天气而定。

6、每月一次全校性的绿化评比检查(或分级交叉进行),把评比分值汇总上报有关领导及教导处,学期末评出等级进行奖励。绿化工作纳入德育管理范畴。

7、对积极负责的绿化委员在期末进行奖励。

三、净化(清洁)制度:

实行分区包干,层级负责,责任到班级,每年调整照顾毕业班。

1、基本要求:

地面无纸屑、垃圾、污迹,天花板无蜘蛛网,墙壁无污迹,绿花区少落叶,卫生间无堵塞,门窗无污垢,桌椅无涂画及污迹。

2、清洁及检查时间:

①、每天清洁两次,第一次在上午上课前,第二在下午放学后进行,但平时有垃圾,各班随时派学生清洁。

②、实验楼在课间操或劳动课时间进行清洁。

③、全校每两周大扫除一次,由学校统一安排时间,并进行评比检查。

3、检查制度:

①、每班设净化干部一人(劳动委员),每天由值日学生及值日老师比检查本班包干区及课室,评比结果写要校务日志上。

②、每月由学校统计分数,对第一名奖励流动红旗一面,期末全校评奖。

③、净化情况评比分纳入德育评分中。

为了使我校教工宿舍区域成为一个有秩序、有礼貌、讲卫生、爱清洁、团结友爱、环境优美的文明住宅区,特订出如下公约,望共同遵守。

一、提倡“五讲”、“四美”邻里间要团结友爱、互敬互助。

二、自觉遵守和维护政府各项政策法令规定,并教育好子女和亲属遵纪守法,维护社会公德。

三、积极向坏人坏事作斗争,不隐瞒包庇。亲友来访入宿舍,持身份证到学校报户口,非直系亲属在校住宿一般不得超过三天。

四、做好“防盗”“防火”“防事故”“防破坏”的四防工作,使用电器、石油气要注意安全。

五、不准乱倒垃圾,并教育亲属不要住户外抛纸屑杂物。

六、所有教师宿舍,由学校统一安排,不能私自占用。

七、住户不准放养禽畜。

八、保持排污管理道畅通,沙泥杂物不要冲入卫生间,下水道以免阻塞,造成阻塞的住户负责清理。

九、保持环境清静,不得聚众喧哗,干扰四邻,音响、电视机在休息时间适当调低音量,以免妨碍他人休息。

十、禁止在室外墙上书写、张贴,禁止在宿舍区踢足球,爱护绿化,阳台无栏部分不准放花盆。

十一、不准在梯间及公用地方摆放杂物。

十二、搬出宿舍,不能拆除原有的电线器材,闭路电视天线等公物。必须由公物管理人员清点好室内公物,如有损坏要赔偿,并由原住户清洁好室内。

十三、未经学校同意,不得在宿舍以外(学校范围内)的地方搭建棚舍。

十四、不得私自架设电线,闭路电视天线。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学校概不负责任,并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 住户不得私自改动或增加墙体,如需变动必须书面申请,经得设计部门同意,学校批准方可施工,住房的装修和增加设施所需要费用自理。

3、 为使宿舍划一美观,如需焊防盗网,必须按学校一规格方案施工,费用自理,(外伸不超30cm)。

4、 宿舍分配后,学校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再作调整,因调职、调动或其它原因离开本校,在调令或通知下达后一个朋内必须把宿舍交还学校并要由学校派人清点好宿舍内公物。如有损坏(不含自然损坏)要按当时市价赔偿。

5、 居住期间,宿舍内公物被损坏,由住户自费解决。

6、 分配的宿舍不能出租或变相出租,不能私自更换,如发现出租或变相出租则取消居住权并不再分配住房,由学校另作处理。

7、 宿舍是分配给本校教职工居住,如需增加直属常住人员,必须报请学校批准方可入住。

8、 各住户负责该楼梯的清洁,梯间不准堆放杂物。

9、 公用梯灯电费由各住户平均分担。

10、 宿舍租金每月计租,新宿舍每平方米1元,租金在每月工资历中扣除。租金以后按实际作适当调整。

11、 凡住套间宿舍的住户,必须在15天后开始计算屋租,退出的原住房锁匙必须先交回学校,不得私下给其他老师。

2、 本校学生一律佩戴胸卡,凭胸卡或学生证进出校门。

3、 来校探亲访友或因公来校的外来人员,凭证明(证件)到门岗值班室登记并办理来访手续后方能进校门;
离校时,到门岗值班室登记离校手续。

4、 外单位一切车辆不准擅自进入本校,因工作需要进入本交的,需经门岗值班室许可并登记方可进入本校和离校。

5、 骑自行车进出校门,一律下车。

6、 晚上十点半关闭大门。

7、 上课期间学生因事要进出校门,一律凭班主任的批条放行。

8、 本校师生员工及外单位来访人员必须遵守本校的门卫管理制。凡无理取闹者,视情节轻重按治安管理条例处置。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教育要“三个面向”的战略思想,鼓励学生在德、智、体几方面都得到全面发展,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中等职业技术人才,以适应番禺市经济建设的需要,决定在学生中开展评选优秀学生活动,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三好”学生

2、 思想好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关心国家大事,积极参加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3)、具有共产主义理想,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4)、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爱集体、热爱劳动、爱护公物、艰苦奋斗。

(5)、具有严明的纪律,自学遵守中专学生守则、学生行为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不旷课、迟到和早退。

3、 学习好

(1)、有正确的学习目的和学习态度,热爱所学专业,能为祖国四化建设努力学习。

(2)、重视基础理论知识的学习,各门课程成绩均在80分以上且学的基本技能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实验、实习成绩优秀。

(3)、重视并积极参加实验、实习和其他教学实践活动,具有较好的基本技能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实验、实习成绩优秀。

4、 身体好

(1)、认真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2)、身体健康,讲究卫生。

(3)、体育课成绩良好以上。

二、优秀学生干部

2、 学生干部系指班委委员、小组长、舍长、团总支委员、团支部委员和学生会干部等。

3、 思想好。具有“三好”学生的思想好条件,并能顾全大局,有为同学服务的思想。

4、 学习好。各科考试成绩在70分以上且学年总评在75分以上,或在本班名列前十名。

5、 身体好。认真上好体育课,带头参加各项体育活动,身体健康,讲究卫生。

6、 工作好。工作积极、认真负责、团结同学,能起到表率作用,且工作成绩显著。

三、优秀团员

2、 思想好。具有“三好”学生的思想条件,且能较好地发挥共青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3、 具有明确的学习目的,学习认真,各科成绩在75分以上且学年总评在80分以上;
或学年总评成绩名列全班前十名。

4、 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并能同广在的青年保持密切的联系,为广大团员、青年所拥护和信赖。

四:另设奖励

2、 进步奖:全科合格,学年期考成绩班内排名比同期前进了十名以上的。

3、 特殊奖:代表学校外出参赛,获奖的学生,参加学校各种比赛获奖或在校处做好事受到表扬奖励的学生。

五、优秀学生的评选办法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团员及进步奖,每学年评选一次。

2、以班为单位,由班主任根据本办法组织学生进评选。

4、 各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的名额分别占学生人数的10%、5%和5%以内,进步奖、特殊奖名额不限。

5、 同时达到“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标准的特别优秀学生,可同时评为“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其名额各班1——2名。

6、 每学年末将评选出的优秀学生名单和先进事迹材料送教导处、团总支审查后呈报校长审批。

六、优秀学生奖励办法

2、 被评为优秀学生,学校分别授予“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团员”的称号,特别优秀的优秀学生学校将同时授予“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团员”的称号,并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表彰和奖励在每学年开学典礼暨欢迎新生的大会上进行。

3、 被评为优秀学生的先进事迹材料,归入学生档案。

4、 优秀学生毕业时,学校将向用人单位推荐,也可根据当年的高校招生计划和有关规定,由学校推荐到对口的高校学习。

5、 另设的奖励,凡符合奖励条件的学生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

为了加强学生的思想教育,促进高尚的思想品德的形成,准确地反映操行表现,按照德育核定性与定量结合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生的操行是以德育为核心,德、智、体、美的综合表现。因此,必须重视学生的操行修养、操行表现和操行成绩的评定。学生操行的评应以德育为主要内容,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定成绩并加以评语。操行成绩分为优、良、及格和不及格四个等级,参与升留级计算。操行不及格不能毕业。

二、学生在校期间,每学期都要评定操行成绩。采用百分制记分,基础为75分,在此基础上,按学生现实表现的优、劣、对照操行评定的内容和评分标准予增加或减少分数。操行分数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
60——74分为及格;
59分以下为不及格。

三、平时,学生操行表现由班级操行评议组检查和考核。班级评议组根据本班学生的表现及学生会、任课教师、值班教师、班主任等反映的情况负责检查,考核本班学生的操行表现及评分,班主任每周向学生小结本班表现及操行分数的增减情况,学生的特殊操行表现应及时上报学校。

四、学期操行的评定。先由学生进行个人操行总结,作出自我鉴定,写出书面材料,在小组内讲评,班委会根据每个同学平时操行评分的多少,初步确定操行等级,班主任写出操行评语,实事求是的肯定成绩,指出缺点和努力方向,并确定操行等级。

操行有良好行为者,按下列标准在基础分(75分)的基础上增加分数:

1、政治思想方面(6分)

(1)、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2分)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关心国家大事和时事政治,认真上好政治课。(加2分)

(3)、能辨别是非,自觉低制不良思想的侵蚀,有正确的人生观,上进心强。(加2分)

2、道德品质方面(4分)

(1)、遵守社会公德,讲文明礼貌,行为高尚,诚实守信。(加2分)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谦虚谨慎,关心集体,拾金不昧。(2分)

3、学习态度方面(加5分)

(1)、热爱本专业,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学习,全勤者。(2分)

(2)、遵守课堂纪律,专心听课,按时完成作业,积极回答堂提问,上好目习课。(加3分)

4、遵守纪律方面(5分)

(1)、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加2分)

(2)、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批评,有正义感,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加2分)

(3)、严于律已,组织观念强,认真学习法律基础知识。(加1分)

5、生活作风方面(加5分)

(1)、艰苦朴素,关心集体,爱护公物,节约水电。(加2分)

(2)、按时作息,讲卫生,爱劳动,仪表端庄,居室整洁,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加2分)

(3)、上好体育课,自觉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娱体育活动。(加1分)

6、其他方面(有下列突出表现者,另行加分,总分超过100分的仍评秀等级)

(1)、学生干部尽职尽责,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成绩突出。(加5分)

(2)、做好事、表现突出。(加5分)

(3)、检举揭发坏人坏事。(5分)

(4)、受学校表彰和省、市表彰。(10分)

(5)、有发明创造和特殊贡献。(10——20分)

(6)、其他成绩显著者,可酌情加分。

操行有不良表现者,按下列标准在基础分的基础上减少分数并视情节按校规、校纪和国家法令处理:

2、 思想政治

(1)、反对四项基本原则,有反动言或行为,组织煽动闹事,破坏教学秩序。操行不及格。

(2)、在集会、政治课中不认真,不严肃、或从事其他活动。(减3——5分)

3、 道德品质

(1)、造谣、侮辱或诽谤他人。(减3——5分)

(2)、贪小便宜,随手拿走公物和他人物品、偷盗。(减10——30分)

(3)、行为不轨、粗言秽语(减3——5分)

4、 学习态度

(1)、凡无故旷课者,每节减1分:迟到、早退一次或从事与该课无关的事情,受批评一次减5分。

(2)、学校或班组织的集会,无故不参加者,旷课一节减2分,迟到、早退一次或在会场上从事会议无关的活动(如看书、年报、说话等)受批评一次减1分,大声喧哗起哄、鼓倒掌影响会场正常秩序者,减2分。

(3)、考试作弊和弄虚作假者一次,除按学业考核办法处理外,操行减10—15分。

4、尊纪守法

(1)、打架骂人者除执行纪律处分外,一次减10—15分。

(2)、蓄意歪曲事实,打击报复他人,学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损失者一次减3 —10分。

(3)、违犯学校食堂就餐、作息等有关规定被发现当场批评一次减1—5分,浪费粮食、随便乱倒饭菜者一次减2分;
无故不按时就寝或熄灯后听收音机、打扑克、下棋、喧哗取闹一次减1—3分;
无故超过10点半按时就寝者减5—10分。

(4)、不准谈恋爱,违犯者一次减5分。

(5)、私装灯泡、私接线路,使用电炉、电炊具者除按学校规定罚款外减10分,查来出当事人者同寝室每人每次减2分。

(6)、随地、大、小便,乱丢污物果皮、乱倒脏水者一次减3分。

(7)、休息期间在宿舍会客者,一次减5分。

(8)、打麻将者,每人一次减5分。

(9)、在校外因违犯公共秩序或社会公德,被揭发者减20分。

5、生活作风

(1)、禁止抽烟、醉酒、违犯一次减5分。

(2)、浪费水、电减3—5分。

(3)、不爱护公物,造成损失除赔偿外,减10—20分。

(4)、个人衣着不整、不净、着奇装异服,蓄长发、染与种族发色不同、留胡子、所在居室卫生脏乱差,严重影响公共卫生减5—10分。

6、其他

(1)、违犯校规校纪者,视情节酌情减分。

(2)、受学校警告及其以上处分者,其操行不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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