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公司审计整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审计整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烟审〔xx〕117号)、公司《关于印发审计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审计整改工作,规范生产经营活动,提升基础管理水平,结合企业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整改内容 本次审计整改的内容包括xx年、xx年、xx年国家局组织开展的经济责任审计、年报审计、全面审计(包括自查、复查、国家局重点检查)、工程项目审计(含国家局直接审计和授权审计),外部审计机构、财政部门、税务部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公司集中组织开展的财务收支及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工程项目审计、物资采购审计、宣传促销审计发现和披露的问题,以及审计检查中明确提出的需要关注的事项、管理建议书中提到的相关问题。 二、整改标准 以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规定为依据标准,按照审计发现问题的性质进行分类,各部门要逐项对照检查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涉税方面,少缴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等,一律进行补缴;二是涉及主辅关系方面,无偿占用主业资金、资产的,一律进行收回或收取相应的资产使用费;三是涉及职工利益方面,工资外列支工资性支出的一律调入工资列支,为职工承担建房成本费用的一律收回;四是涉及资产管理方面,权证不全、权属不清、 长期闲置的,一律进行权属办理和资产清理;五是涉及管理程序方面的,制度不健全的进行梳理修订,制度执行不到位的加强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六是涉及历史遗留问题方面,要明确责任、落实到人、限期整改,确保审计整改达到预期的效果。 三、组织领导 厂部成立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sss 副组长:ddd fff hhh 成 员:财务、审计以及各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审计派驻办。负责审计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各相关业务部门指定专门联络员,抓好具体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 四、工作安排 审计整改工作分为梳理核对、整改落实和重点抽查三个阶段。 (一)梳理核对阶段(4月20日—6月10日) 1、财务、审计部门收集、梳理。财务部门收集梳理xx年以来年报审计、外部财政部门、税务部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其他方面的审计问题由审计部门收集梳理,按照发现问题的性质进行分类,按照问题点逐项分析,提出整改建议,并将问题分解表于4月25日前反馈至各责任部门。 2、各部门核对、自查。各责任部门对分解的问题点进行认真核对,并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对各问题点的整改情况以国家法律法规 和行业政策为依据,以能否经得起外部审计的检验为评判标准进行逐项对照,分别梳理出已经整改的问题和正在整改的问题、并对尚未整改到位的事项详细说明原因等,将自查整改情况按要求填列《审计问题及整改情况自查表》(见附件),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对自查结果负责,于5月6日前报厂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材料)。 3、报公司审核确认。由厂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自查整改情况,形成厂部自查整改总报告,经厂领导签字确认后,于xx年5月10日前上报公司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 (二)整改落实阶段(6月11日—7月31日) 厂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公司审核、确认结果及整改要求,对未整改到位问题进行再分解,限期整改。各责任部门对能够及时整改的,要立即加以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具体整改计划,并抓紧落实。对无法整改的问题点,及时报厂部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后,上报公司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协调处理。厂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将以不同形式开展审计整改工作督促指导,随时跟踪整改进展情况,确保审计整改落实到位。 各部门将整改情况形成整改报告,于7月25日前报厂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其汇总整改情况并将整改总报告于xx年7月30日前以正式文件报公司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重点抽查阶段(8月1日—9月10日) 厂部将组织人员对各部门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对抽查发现不按要求整改或未及时整改到位的,提交厂部进行严肃处理。整改情况要经得起公司、国家局等各级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部门要深刻认识行业的特殊性和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规范意识,站在维护行业体制和发展大局的高度,认真对待此次审计整改工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次审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的审计整改工作,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思想上更加重视,行动上更加自觉,措施上更加有效。对整改难度较大的问题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参与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定期听取整改情况,集中力量抓好落实。 (二)健全组织,落实责任。各部门要指定专门联络人员,抓好具体问题的整改落实。本次审计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为各业务、财务部门,各部门要针对存在问题,进一步制订完善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确定整改责任人,限定整改时限,并将整改情况纳入考核,确保审计问题整改落到实处。 (三)认真落实,积极整改。各部门要按照整改要求,积极行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回避或拖延,对存在的问题要本着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的原则逐项整改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业务、财务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整改工作情况,督促整改工作进度, 指导和会同整改部门研究解决整改过程总遇到的难题,重大问题及时提交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共同推动审计整改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加强督查,严格考核。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厂部将从7月份起对整改情况按月进行跟踪督查,并将督查结果纳入月度工作目标考核,对不能按时保质完成整改且无充分理由的,除扣减月度考核得分外,由部门一把手向厂办公会进行专题报告,以强化整改的执行力度,提高整改率。各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及公司的相关要求,对照检查产生问题的根源,举一反三,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堵塞制度漏洞,防范问题再度发生;对屡查屡犯、屡禁不止的问题部门,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未解决的重大问题,要深刻剖析原因,实施重点督办。同时,要注意实事求是的解决制度不适应和失效的问题,加强制度执行监督考核,完善各项监督考核机制,促使制度执行更加科学、规范、有效,不断提升企业科学管理水平和严格规范水平。 ccc参照本方案制定实施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整改工作。 附件:审计问题及整改情况自查表 篇二: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和整改情况的报告 关于xx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和整改情况的报告 xx-12-12 ——xx年4月26日在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尹维真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xx年,市审计局依照《审计法》的规定,组织开展了xx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审计结束后,向市政府提交了审计结果报告,并受市政府委托,向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作了审计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向市政府提出了审议意见和建议,要求市政府针对查出问题抓好整改工作。 市政府对审计结果和市人大提出的审议意见和建议高度重视。市长办公会对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题研究。按照李宪生市长关于“必须责成有关方面严肃整改,对不力者,应实行严肃的责任追究”的批示精神,李涛副市长多次组织相关部门落实整改,并于4月13日召开全市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通报会,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措施和结果进行了再检查、再布置,要求各单位按照李宪生市长的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大力度,建立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人。市审计局按照市政府要求,对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结论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各被审计单位认真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内部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 市人大常委会十分关注审计查出问题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忠遂和市人大财经委、预算工委多次听取市政府对查出问题整改的工作汇报,并到有关区检查整改情况。市人大预算工委还派出专人深入到被审计单位进行抽查,促进了被审计单位的整改工作。 从总的情况看,各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行动迅速、积极主动、成效明显。据统计,到目前为止,已上缴财政各项资金27598.79万元,已拨付滞留的财政资金2501.35万元,已调账整改资金3807.66万元,已收回各类被挤占挪用的资金4634.82万元。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和各项规定、办法12项,向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移送案件线索2起。 现对照审计工作报告,逐一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本级预算和财政管理方面 1.关于预算编制中,部分指标没有分配到项目和单位的整改情况 市财政局成立了预算编制审查中心,进一步完善了预算编制审查工作。在编制xx年的预算过程中,已纠正了两个开发区的部分预算指标没有分配到项目和单位的做法,对预算支出已细化到项目;在财政工交和商贸事业费的预算分配中,已纠正了预留预算指标和采取中途追加的分配方式。 2.关于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善,超预算采购现象突出的整改情况 针对部分单位在编报采购预算时,未从实际需要出发,采购预算金额较小、品目较窄,在实际采购中,中途追加较为普遍的情况,市财政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并要求各部门和单位,认真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市财政局将严格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执行和调整,实行政府采购计划管理,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 3.关于新菜地开发基金预算管理不够完善、部分资金闲置的整改情况 市财政局已于xx年11月将没有按规定上缴国库的新菜地基金4300.78万元,全部上缴国库。另外,新菜地开发基金中的“暂存款”余额1098.18万元,已按现行财务制度要求,调整了有关账目。“暂付款”257万元已得到处理,其中:市规划局借用的7万元已收回;市饲料工业公司1986年借用的100万元,由于企业改制,已根据相关政策,经有关部门批准,将此借款转为国有资本金;原汉口饭店1984年前借用的150万元,因该饭店xx年已改制,股权全部转让,尚有部分转让款未到账,市财政局负责在转让款到账后收回借款。 (二)部门预算管理和执行方面 1.关于预算编制、批复不规范的纠正情况 市财政局对一个部门批复两本预算的情况已予以纠正。为此还制发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工作的通知》及《市财政局关于做好xx年市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规定对市直二级单位的预算,统一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市直各种临时机构的预算,统一由其挂靠的部门审核汇总,将二级单位和临时机构的预算并入部门预算一起下达。 市财政局从xx年开始,已统一将预算编制细化到二级单位。 2.关于部分单位预算编制不规范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园林系统少列事业收入444.69万元的问题,已于xx年9月进行了整改处理,11月向税务部门补交了相应的税款;市商业局少列世贸大厦租金收入102.19万元的问题,已于xx年7月31日整改作收入入账;市建委少列的各种收费285.13万元,已于xx年12月30日并入部门的账户,实行统一管理。 市科技局已于xx年扣除下属四个科研所重复列报预算经费235.88万元,作为项目经费重新安排使用。 3.关于部分二级单位财务收支亟待规范的纠正情况 在市建委组织专班的监督清理下,城建档案馆被挪用的档案保证金3342.9万元,已归还2287.24万元,其中,收回委托投资、质押担保及借款资金1055.5万元;收回武建集团用房产抵还300万元;通过调整单位“事业支出”和“事业基金”归还931.74万元。制定了归还档案保证金计划的有455.66万元,其中:武汉盛源房地产开发公司200万元、市城建委党校100万元、武汉北斗集团公司155.66万元。对1989年至1994年挪用档案保证金用于发放委托贷款和对外投资的600万元,市政府已责成市建委组成工作专班,对该问题进行全面清查,并将清查结果报市政府。目前商请司法机关介入调查。 另外,该馆截留收入直接转为“职工福利基金”的56.15万元、单位银行账面余额比银行实际存款少166.88万元等问题,已进行了纠正,纳入账内管理。 市建委城建档案馆收取的档案保证金,根据规定应存入市建行,在动用保证金利息时,应编制用款计划报市建委审定后执行。城建档案馆违反档案保证金管理的规定,于1999年和xx年将档案保证金1329.36万元存入原武汉国际租赁公司和武汉科技信托投资公司,因两公司清算,存款至今无法收回。对该馆存在的这些问题,市建委已责成有关当事人就违反规定的行为作出深刻检查,并将依据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追究相关责任。 市建委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应收未收租金46.22万元,已于xx年12月收回。 市园林局所属市动物园管理处应收未收1993年7月至xx年12月合作经营收益590万元、水电费218.28万元、租金收入12.27万元的问题,市园林局已督促市动物园与合作方就解决方式达成意向,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税收征管方面 1.关于少征、漏征各项税收8141.29万元的纠正情况 截至目前为止,在市地税局的督促下,相关区局已征收入库8120.21万元,入库率99.74%。 余下未入库的21.08万元,将于xx年4月前征缴入库。 2.关于压欠力度不够,造成企业欠缴各项税款21300.41万元的纠正情况 截至目前底为止,xx年度开票未入库的税款,已组织入库2658.6万元;xx年以前开票未入库的税款,已组织入库6710万元,清缴入库率61.05%。对余下的欠税企业,市地税局将采取纳税信用评定和“以票控税”等措施,压减陈欠税款,防止新欠发生。 3.关于调节收入进度,延压的5153.59万元企业税款,已于xx年初全额入库 市地税局要求东西湖区地税局提高认识,规范税款征收入库,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四)科技三项费用管理使用方面 1.关于市科技局通过科技三项费用及其项目的运作,共筹集资金2712.8万元用于科技大楼建设的纠正情况 市科技局xx年12月已撤消为承建科技大楼的某置业公司向商业银行借款500万元提供的质押担保,质押资金全部收回;到目前为止,已归还科技三项费用538万元;对三年来通过火炬投资公司以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建设的名义,转拨给市科技局用于科技大楼基本建设的1200万元问题,市科技、财政局已停止了这种做法,不再继续拨付资金。对尚未归垫的474.8万元,市科技局将采取科技大楼部分楼层出售变现的办法,确保xx年6月底前全部归还。同时进行延伸审计后,将结果报市人大财经委员会。 2.关于科技三项费用滞拨4623.27万元问题的纠正情况 截至xx年2月为止,市科技、财政局已拨付2063万元,其中:市科技局1063万元,市财政局1000万元。对还未拨付的资金,为避免造成新的损失,两局将择优选择项目年内拨出,对年底前仍未拨出的资金将收回预算重新安排。 3.关于科技三项费用贷款回收率低、大量贷款逾期、呆滞并造成损失的纠正情况 xx年底,市财政、科技局应清理收回的科技三项费用贷款共5425.25万元(未收回的贷款中xx年前的贷款4690.5万元,占应收回贷款的86.46%)。其中市财政局3520.2万元(截至xx年末,应收回到期贷款4780.2万元,审计期间已收回贷款1260万元),市科技局1905.05万元。整改期间已收回265.7万元。两局对贷款逾期的项目进行了分类,并确立了分类清收的原则:属于项目成功、经营正常的24户企业的待收资金1822万元,要求企业列出还款计划,年内收回,做到应收尽收;属于改制、破产的52户企业的待收资金1960.05万元,按照改制企业有关政策,作出相应处理;属于经营困难、负债较重等情况的39户企业的待收资金1377.5万元,已责成市科技局积极清收并将清查结果和处理意见报市政府。 为保证上述工作能够顺利完成,对科技三项费用贷款尚未偿还的企业,新申请的项目一律不受理,已安排的新项目资金,一律予以停拨;另外,对办理了相关 抵押手续的企业,通过处理抵押物的方式归垫;同时市财政、科技局已联合印发《关于催收科技项目有偿资金的通知》,与委托银行共同催收。 (五)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方面 1.关于部分项目单位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四制”规定的纠正情况 部分项目单位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四制”规定的问题,已引起有关项目建设单位的重视,并采取了相应措施引以为戒,防止此类现象发生。对洪山区市政总公司违规出借资质证书,非法获利31.96万元的问题,已上缴财政。 2.关于部分单位挤占、挪用、截留项目建设资金的纠正情况 市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和单位采取了措施。其中,市蔬菜集团公司挪用转基因番茄产业化项目资金667.1万元的问题,已于xx年底归还了520.9万元。余下的146.2万元,将由蔬菜种子公司xx年6月之前以项目配套设备归还。 市沿河大道改造指挥部、长江乐园建设指挥部等7个建设单位挤占工程成本的问题,已依据有关法规进行了清理,调整了有关项目建设单位的账务,挤占的工程成本已被纠正。 武汉大花山生态园林有限公司、武汉森茂生态绿化有限公司挪用环城森林生态工程征地补偿费共计180.5万元的问题,已于xx年4月全部收回。 市江堤加固项目建设中汉南区、江夏区的项目建设单位挤占、挪用、截留“取土费”用于非项目支出的224.33万元,市江堤加固工程管理办公室已于xx年11月全部整改收回。 3.关于部分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不规范,存在套取资金和项目间相互挤占资金的纠正情况 原市市政建设局项目资金互相扯用的问题,在该局撤销后,已由市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资产管理关系,进行清算调整予以纠正。 市司法局所属戒毒劳教所将已核销的98.89万元水电增容费支出列入劳教大队扩建概算、套取资金的问题,已于xx年2月收回。 沿河大道二期工程资金被其他项目占用110.89万元的问题,市建委经过清理,按建设项目重新调整了资金调拨。项目责任单位已采取调整相关账目的办法,使项目间相互挤占、混用资金的情况得到纠正。 4.关于层层滞拨环城森林生态工程征地补偿费的纠正情况 在市林业局的干预下,市林业发展公司及东西湖区园艺公司已于xx年1月至2月,对滞欠的438.35万元征地补偿费全部拨付。 5.关于个别项目建设成本不实,有的甚至超付工程款的纠正情况 长江干堤汉南至白庙加固工程项目长期挂账348.19万元问题,已引起市水务局和项目建设单位的重视,决定在工程竣工和财务决算时清理、调账。江岸区解放大道下延线工程建设指挥部多计工程结算款94.2万元的问题,已于xx年3月调减工程决算。市沿河大道改造指挥部等单位超付工程款241.8万元的问题,市建委进行了清理核实,对超拨的资金已全部收回。 (六)四个远城区财政运行状况调查方面 1.部分区存在一定的虚增财政收入的纠正情况 对蔡甸区沌口小区管委会、新洲区财政局和阳逻等4个财政所,采用列收列支、空转土地有偿出让收入等方式虚增财政收入分别为3927.2万元和627.6万元,江夏区郑店、流芳、纸坊财政所,新洲区财政局及道观等4个财政所分别空列财政性收费收入1018万元、1823.7万元等问题,已引起市、区两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市政府要求各区政府拿出具体措施坚决予以纠正,切实维护预决算的严肃性。蔡甸区政府制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全区土地交易资产以及分配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将所有土地收入纳入财政专户核算,从源头上避免虚增收入;江夏区政府将对执收单位的收入项目严格核算,避免将非预算内收入纳入预算内,并合理下达各乡镇行政性收费收入计划;新洲区政府通过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真实、准确反映其财政收支状况。 2.虚列财政支出的纠正情况 黄陂区财政局按预算安排,在拨付区科技局科技三项费用400万元的同时,又从区科技局收回该项资金330万元,年终按400万元列报决算,区政府已纠正了不规范的做法。在xx年预算安排中保证了科技三项费用的资金来源,并承诺将严格按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对科技三项费用据实列支。 蔡甸区xx年实际拨付挖潜改造资金297.2万元,年终按800万元列报决算支出,虚列支出502.8万元挂预算暂存,区政府已将502.8万元全部作为企业发展资金拨付到位。 3.对4个区的部门预算编制不规范,临时性追加较为频繁的纠正情况 蔡甸、江夏、黄陂和新洲区政府对审计调查反映的问题进行了专门的研究,各个区都采取了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深化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质量,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对可预见的支出一律通过年初预算安排;除突发事件、特大自然灾害等特殊因素外,中途一律不得追加支出;由于政策变化和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要报经区人大 批准后才能执行,确保预算的严肃性。 (七)国有企业改制方面 市政府对国有企业改制工作非常重视,去年安排审计部门对市、区改制企业进行了审计调查,揭示了部分国有企业改制中存在的问题,引起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并责成市国资管理部门及有关区政府研究进一步完善了国有企业改制的控制办法。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已移交司法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 1.中南汽车修造有限公司改制中存在问题的纠正情况 中南汽车修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汽修)将4.34亩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向市土地交易中心申请挂牌转让,湖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土地净价1135万元摘牌,但中南汽修实际只收到土地转让金400万元,低于摘牌价735万元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于xx年9月作为案件线索向江汉区检察院移交。江汉区检察院经核查后证实:中南汽修所属汽车修配厂为集体所有制企业,xx年底因解决改制中的资金缺口,将其青年路308号4.34亩土地以400万元转让给湖北省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xx年3月经职代会同意签订了转让协议。xx年3月到10月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4次将400万元转让费付清。xx年4月,为办理土地的过户手续,汽车修配厂按规定将该地块在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挂牌,挂牌价为1135万元。汽车修配厂称在土地交易中心高挂土地交易价的目的是为了避免土地被别人摘牌。江汉区检察院未发现该土地转让过程中有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行为。 2.武汉建筑机械厂改制中存在问题的纠正情况 武汉建筑机械厂以3000万元的价格出让69.42亩土地给某房地产公司,比土地中心摘牌价3200万元低200万元的问题。在审计查出后,该厂已与房地产公司签订补充协议,目前该厂正在依法依规追索200万元转让差额款。 武汉建筑机械厂瞒报资产总计632万元的问题。其中,瞒报下属劳动服务公司净资产447万元;未将同益大厦5间商用房合计价值185万元纳入资产评估范围。市国资经营公司于xx年11月委托中介机构对该厂进行了全面的责任审计,督促整改,将瞒报的632万元资产已纳入账内并进行了重新评估。 3.东西湖棉纺厂改制中存在问题的纠正情况 东西湖区政府非常重视东西湖棉纺厂的改制工作。东西湖棉纺厂在改制过程中将510.8万元的新机器设备及将原材料、产成品以3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新东棉纺织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低于市场行情284万元的问题,在审计调查事中和事后,东西湖棉纺厂清算组分别提供了东西湖区人民法院裁定书,裁定转让行为有效,促使其完善了相关法律手续。 4.武汉自动化仪表厂改制中存在问题的纠正情况 对武汉自动化仪表厂在改制中未将欠银行利息、欠缴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等负债1144万元纳入评估范围的问题,硚口区政府已按有关规定将905万元的工商银行利息作挂账处理。欠缴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等已得到全部纠正。 5.洪山商场瞒报欠税200万元的纠正情况 对洪山商场瞒报欠税200万元的问题,洪山区政府将督促企业于xx年6月底前将所欠的200万元税款上缴国库。 6.武汉制药机械厂改制中存在问题的纠正情况 武昌区武汉制药机械厂188名职工未领到补偿金的问题已全部解决。截至xx年12月底,188名职工中,有95名成为新公司股东,其补偿费已作为入股资金;78名由新公司作为内退职工安置发放内退工资、交纳社保医保等;15名已支付了补偿费。 (八)其他部门财务收支方面 1.关于一些部门和单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纠正情况 篇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xx年,三峡集团补提已出售固定资产在以前年度少计提的折旧4588.86万元,导致多计xx年成本4588.86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三峡集团已调整相关会计报表。 2. xx年,三峡集团合并会计报表少抵销内部往来24988.42万元,导致多计资产、负债各24988.42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三峡集团已调整相关会计报表。 3.xx年,三峡集团购建于20世纪90年代、目前作为周转使用的175套住房,在编制三峡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时未单独确认固定资产。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三峡集团对上述职工周转房资产进行了会计处理,单独按净值确认资产并调整相关会计账目。 4.所属长江三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未按公允价值确认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导致xx年少计长期股权投资718.79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该公司已调整相关会计账目。 5.xx年,三峡集团为职工购买经济适用房垫款22540.33万元,因部分房屋未售出,截至xx年底尚有7001.33万元垫款未收回。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三峡集团已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清理,尽快收回垫支款项。 6.xx年至xx年,三峡集团为职工支付住宅物业管理费用86.28万元。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三峡集团已收回为职工支付的住宅物业管理费用。 (二)对外投资、招投标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1.xx年至xx年,三峡集团在可行性研究不充分的情况下,投入10.68亿元建设两座抽水蓄能电站。两项目当前处于停滞状态,面临损失风险。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三峡集团采取与地方政府加强沟通协调、控制工程造价等措施降低投资风险,并计划对其中一个电站项目以整体移交方式收回前期投入成本。 2.xx年至xx年,三峡集团参股投资建设的陕西蒲城二甲醚项目和云南先锋煤化工项目,均未经发展改革委核准。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三峡集团正在积极敦促相关项目控股单位补办核准手续。 3.xx年至xx年,三峡集团超出国家规定的标准,多支付招标代理费1670.92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三峡集团制定了《招标代理取费标准》,要求自xx年起招标代理费用统一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4.xx年至xx年,三峡集团合同金额为3.58亿元的7项机电设备采购招标活动不规范,未进行公开招标;部分项目存在评标过程不够规范、通过内部关联交易直接委托给子公司、部分附属项目被违规转包或分包等问题。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三峡集团进一步加强了招投标管理,制定了《三峡枢纽建设运行管理直接委托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对关联交易直接委托项目等实施严格监管。 (三)内部管理存在的问题。 1.xx年,三峡集团在整体上市过程中,资金安排不当,导致部分贷款资金投向低收益理财产品,增加了集团整体财务费用1.21亿元,并存在直接指定中介机构、中介费用支付依据不足、重复聘请财务顾问公司等问题。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三峡集团已采取建立“资金日报管理系统”等措施,并修订完善了中介机构选聘管理办法。 2.xx年至xx年,所属三峡财务公司违规向不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累计发放贷款11.17亿元,截至xx年底贷款余额为6.48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三峡财务公司已收回贷款15550万元,并计划严格按期或提前收回其余贷款。 3.三峡集团领导人职务消费管理制度不够完善,标准不具体。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三峡集团已向职工代表大会领导人年度职务消费情况,正在制定集团公司领导人职务消费范围及标准,实行年度预算管理。 4.至xx年底,三峡集团及其所属24个单位在22家银行的94个分支机构开设银行账户231个,资金存放比较分散。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三峡集团组织对银行账户进行了清理,已撤销银行账户69个,其余账户正在清理之中。 5.三峡集团管理层次较多,xx年管理层级达到5级。3级以下子公司24家,占33.33%,不利于实施有效控制。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三峡集团对所属企业进行了清理整顿,已清理3级以下企业12户。 6.三峡集团在对外股权投资方面存在管理体制不够完善、非主业投资扩张较快、部分对外股权投资效益不佳等问题。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三峡集团制定了《投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制度,建立投资项目风险预警机制,加大对投资项目的风险监控力度,进一步完善对外投资管控体系。 此外,审计还发现三峡集团及所属单位以前年度存在的问题:xx年,所属金沙江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筹建处建设的成都三峡大厦项目,在未向国资委、未及时办理用地性质变更手续的情况下,增加投资3.58亿元建设了高标准酒店。xx年,三峡集团多支付宜昌青云公司土建项目工程款431.55万元;所属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按成本价向职工出售北京地区的4套商品房;所属长江三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在合并重组过程中对资产评估结果审核不 严,导致虚增评估净资产425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三峡集团正在向国资委报告,并补办有关手续;已收回多支付的工程款,履行相应报批手续,并采取措施加强对资产评估结果的审核,严格执行国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