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篇1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下面是天涯涛源范文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2022年银行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不折不扣落实总省行党委关于中央巡视整改的部署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分行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和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和实践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紧紧围绕加强和改善党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总省行党委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永葆自我革命精神,扭住责任制“牛鼻子”,一以贯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持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为分行“十四五”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二、党委责任清单
分行党委应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分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重点履行以下职责:
(一)深刻领悟和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和实践要求,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和总省行党委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建立健全贯彻落实党中央和总省行党委决策部署清单化、闭环式管理的督办机制,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金融领域决策部署在分行落地见效。
(二)始终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作用,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和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党委议事规则,坚定不移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和国家战略。
(三)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提高政治站位,彰显政治属性,强化政治引领,增强政治能力,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每年年初向省分行党委书面报告上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理论武装。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核心要义和思想精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每季度不少于1 次,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持之以恒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宣传。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每年至少2 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年末在党委班子述责述廉中报告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五)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统筹谋划、系统推进,在选人用人工作中进一步突出政治过硬的要求,把好政治关。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重视培养和选拔80、90 后年轻干部,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健全激励约束机制,锻造敢于善于斗争、勇于自我革命的干部队伍。重视做好人才工作,制定实施员工教育培训计划,提升员工队伍整体素质,为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储备中长期人才。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工作,完善机制,加强党员教育培训管理,着力提高党内活动和党的组织生活质量,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凝聚力。每年至少专题研究全行党支部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工作1 次,每年组织开展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每年向省分行党委上报党建工作情况报告。
(六)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重点强化对党忠诚、践行党的性质宗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践行“两个维护”,落实“三新一高”要求,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同时把上述监督作为党内监督和内部检查、风险、案防等各类监督的重点。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分片联系、对下级“一把手”监督谈话、约谈等制度,每年开展述责述廉、接受评议工作,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七)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总省行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及配套制度,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以钉钉子精神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严格落实省分行关于持续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的要求,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切实解决基层网点业务拓展、经营管理等方面困难和问题,指导各经营网点一行一策,走好特色发展之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党的群众路线,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抓好家风家教。
(八)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以零容忍的态度支持和配合派驻纪检组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将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制度机制,强化廉洁风险防控。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从思想上固本培元,提高党性觉悟,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召开全行警示教育大会,发挥警示、震慑、教育作用。
(九)严肃认真落实中央巡视和省分行党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主体责任,强化责任传导,全面整改,突出重点,建立健全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机制,经常听取巡视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坚持系统观念,做到“四个融入”,把中央巡视和省分行党委巡察反馈问题与审计、监管等内外部检查指出问题一体整改、集成整改。坚持标本兼治,推动健全制度机制,强化巡视巡察成果运用。
(十)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领导、组织、推进全行党内法规执行工作,每年至少召开1 次会议专题研究党内法规执行工作,将党内法规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对下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履行执规责任情况的监督,对重要党内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
(十一)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加强对全行统一战线工作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工作的领导,推动群团组织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定期研究统一战线工作和群团工作,重视对党外干部、人才的培养使用,团结带领党外干部和群众,凝聚各方面智慧力量,完成省分行党委交办的任务。
(十二)狠抓责任落实,每年年初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总省行党委工作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和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制定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每半年召开1次党委会议,听取党委委员就分管条线、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加强对全行党的建设工作的指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十三)通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开展经常性的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特别是党章党规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注重发挥正反典型的示范警示作用,营造全面从严治党良好氛围。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强化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程,增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意识,提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能力和水平。
(十四)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严重“四风”问题,应当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反思,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责任,提出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
(十五)加强对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和解决责任不明确、不全面、不落实等问题。定期通过会议、文件等形式通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及时通报因责任落实不力被问责的典型问题,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担当。
(十六)统筹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基层党建工作等方面考核,建立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制度,在年度考核和相关考核工作中突出了解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考核结果作为对支行与部门总体评价和干部选拔任用、实绩评价、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十七)对执行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大决策部署以及总省行党委有关决定不认真、不得力,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要领导责任不担当、不作为,政治意识淡化、党的领导弱、党建工作虚化、责任落实软化,管党治党宽松软,在管党治党方面出现重大问题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追究责任,坚决杜绝“老好人”思想。
三、党委书记责任清单
党委书记应带头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清单,认真履行自身责任清单。重点履行以下职责:
(一)深刻领悟和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和实践要求,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头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带头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总省行党委工作要求,加强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组织领导,推动全行基层党组织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确保各项部署在分行落地见效。
(二)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高度重视并抓好巡视巡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支持、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约谈、纠正。每年至少1 次听取党委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分析研判形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每季度同分片联系单位“一把手”至少开展1 次廉政监督谈话。
(三)切实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政治自觉和政治能力,带头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落实民主集中制,带头抓好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带头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有关事项,带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带头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人员,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四)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严重“四风”问题,应当及时主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反思,明确整改责任。
(五)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发现存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和纠正;发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问题较多、党员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多的,及时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教育,督促落实责任。
(六)加强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调查研究,带头建立基层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带头深入基层了解工作推进情况,发现和解决突出问题,每年专题调研不少于2次,注重听取党代表、党员、干部、基层党组织和群众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建议,督促整改落实。每年至少为党员干部讲党课1 次。
四、党委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
党委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和自身责任清单。重点履行以下职责: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刻领悟和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和实践要求,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结合总省行和分行党委部署和分管工作,研究具体贯彻措施,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地见效。
(二)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抓好责任落实,对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认真履行分管领域和部门巡视巡察整改责任,督促抓好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每年听取分管领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汇报不少于2 次,每半年至少1 次向分行党委报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情况。
(三)加强对分管领域、分片联系单位党组织书记的监督,每季度同分管领域、分片联系单位“一把手”至少开展1 次廉政监督谈话;发现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发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问题较多、党员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多的,及时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教育,督促落实责任。
(四)严格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有关事项,主动抓好分管领域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主动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抓好分管部门、联系单位的基层党组织建设,主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每年至少1 次为党员干部讲党课。
(五)加强对分管领域和基层党支部工作联系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调查研究,每年专题调研不少于2次,了解工作推进情况,发现和解决实践中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人员,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篇2
去年以来,中央狠抓主体责任落实。宁夏认真贯彻中央要求,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逐级传导压力,强化措施,强力推进,有效促进了“两个责任”的落实。但还存在五个方面问题。
(一)压力传导不够到位。责任意识层层递减,呈现“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尤其是市以下,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性和自觉性还不强,具体行动和措施还不多,还停留在学习、领会和表态阶段,有的领导干部当老好人不想抓,有的光说不练、没有抓。
(二)“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当前,落实主体责任的氛围已经初步形成,口号喊得很响。但实际工作中,有的地方责任意识不强,没有亲自做执行和推动的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大多工作依旧由纪委承担,上级来检查考核,只是简单安排人员补齐档案资料,写好工作汇报,被动应付。
(三)落实主体责任方法途径单一。这些年,各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模式是开开会、签签字、讲讲课、表表态、泛泛提要求。工作方法单一,习惯等上级文件,上行下效、照搬照抄,以“文件落实责任”。现在落实主体责任,上级文件发的少了,有的同志就不知道怎么落实责任了。有的领导干部,尤其是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有关规定不甚了解,在抓落实方面存在缺位现象。
(四)缺乏有效工作机制。有的地方虽然启动了下级党委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工作和述责述廉制度,但往往是“凭印象、靠嘴说、看材料”,内容泛化,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考核工作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定性多定量少,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强,不能全面准确反映责任制落实情况。
(五)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有的地方追究责任怕影响团结,搞盲目的内部“团结”。有的责任追究存在庸俗化、泛化情形。有的地方责任追究不痒不痛,责任追究手段常仅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和组织处理,较少给予党政纪处分。
落实主体责任要把握好几个重点
(一)加强责任意识教育。落实好主体责任,增强责任意识是前提和基础。当前,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不强、观念滞后。要把主体责任意识教育作为各级干部教育培训、党员培训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的必修课,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自觉担当起抓好党建、管党治党这个首要责任。
(二)强化“一把手”责任担当。落实好主体责任,关键是强化“一把手”的责任担当。主体责任包含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只有坚持书记抓、抓书记,使“一把手”真正把责任担起来,把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好,才能一级带一级,党组织班子和班子成员履行责任才能真正尽心、尽情、尽力,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党风廉政建设真正摆上突出位置,与经济建设、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的要求才能实现,班子履行好集体责任、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才不会落空。
(三)抓好重点责任落实。落实主体责任,必须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以重点责任的落实带动全面责任的落实。一要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结合“三严三实”和“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加强纪律执行,严查违纪行为,用纪律的尺子管住大多数。二要选准用好干部。坚持选人用人标准,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不唯票、唯分取人,既选用才干过硬的“能吏”,也选用安分守己的“循吏”,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三要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继续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举措纠正“四风”,维护群众利益,防止“四风”反弹。四要积极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的态度不变、力度不减,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五要强化对权力的制约监督。扎紧扎牢规范权力运行的笼子,加大对违反制度规定查处力度,着力消除制度执行的“弹性空间”和“死角地带”。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机制和传导机制。将主体责任层层进行分解,科学划分领导班子、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等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界限,明确下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及履责的相关要求,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建立上下有机互动的责任传导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相关制度,通过约谈、听取汇报、个别指导、工作检查等方式,将压力层层传导下去,把责任压紧压实。
(五)强化问责严肃责任追究。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一些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之所以对主体责任不上心,责任难以落实下去,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责任追究不到位。要突出问责,让落实责任不力追责问责成为新常态,谁没有落实好主体责任,谁就要受到追究,谁就要受到处理。要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主要负责人不管是现职还是已经调离或者升迁,都要倒查追究责任,通过问责一个,达到警醒一片的效果。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篇3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市水利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等有关规定,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制定本清单。
一、市水利局党组集体责任(35项)
市水利局党组是全市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承担市水利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加强政治建设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四个服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毫不动摇、百折不挠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
3.尊崇党章,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4.定期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每季度一次)。
5.研究或部署水利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年初专题会议布置)。
6.督促下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每年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至少1次)。
(二)健全工作机制
7.加强工作部署。局党组每年召开水利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决策部署,研究部署反腐倡廉工作。每年年初制定印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工作重点和任务分工。
8.强化形势研判。局党组和局属各支部每年至少召开2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形势,研究思路举措。凡事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安排、重要案件查办,都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作出具体部署。
9.实行签字背书。局党组与局机关各科站室负责人、各水管单位负责人每年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员干部要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把主体责任落实到各级党组织,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
10.健全约谈制度。局党组每年对干部职工进行集体廉政谈话2次,局党组书记每年对班子成员和局机关各科(站、室)局属各水管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约谈2次,其他局领导每年对分管和联系的科室、直属单位领导班子的约谈不少于2次。
11.建立报告制度。局党组每年向市纪委专题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向上一级党组织和纪检部门报告。
(三)严明党的纪律
12.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各项规定。加强对水利部门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教育,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13.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党性、遵守组织制度、加强组织管理、执行组织纪律。
(四)深化作风建设
14.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在会议、培训、出国、出差等公务活动中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和标准,坚决纠正“四风”突出问题。
15.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和市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建立健全改进作风的各项制度,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16.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重点纠正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五)加强组织建设
17.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
18.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突出政治标准,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真正把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每年向市委组织部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
19.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探索鼓励干部干事创业、积极大胆作为的有关做法措施,旗帜鲜明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
20.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六)维护群众利益
2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
22.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发挥人民监督作用。
23.加强执纪执法监督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查处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七)加强纪律建设
24.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
25.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依纪依法查办腐败案件,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26.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着力解决扶贫领域腐败,确保脱贫攻坚目标如期实现。
27.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落实《关于开展谈话函询强化抓早抓小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和《防城港市同级廉政谈心谈话暂行办法》,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28.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开展纪律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
(八)规范权力运行
29.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推行水利部门和单位权力清单制度,做好党务政务公开和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加强行业监管,深化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强化基层水利单位廉政建设。
30.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围绕关键环节、重点部位风险点,不断完善水利行政审批、项目安排、投资计划、资金监管、基建程序、选人用人等方面的规章和制度,明确工作程序,扎紧制度篱笆,堵塞腐败漏洞,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九)加强廉洁教育
31.把廉洁宣传教育纳入党组宣传工作格局,大力宣传反腐败斗争工作部署和工作成效,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营造良好氛围。(每月在市级媒体发布廉政信息报道1篇以上)
32.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加强理想信念宗旨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坚持正面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讲修养、讲道德、讲诚信、讲廉耻。
33.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构建廉政文化教育基地。(每年出版廉政板报2期以上)
(十)重视巡视巡察工作
34.支持和配合上级巡视巡察工作。全力配合中央、自治区和市委的巡视巡察工作,认真对待反馈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专题研究,积极核查,做到快查快结快报。
35.强化巡察成果的运用,严肃查处和彻底整改巡察反馈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条整改落实。
二、市水利局党组主要负责人责任(10项)
市水利局党组书记是全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全局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
1.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大决策部署,对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事项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带头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调研。
2.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充分发扬民主,自觉接受班子其他成员监督。
3.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召开市水利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带头指导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带头上党课。
4.严管班子、严带队伍,带头落实《防城港市同级廉政谈心谈话暂行办法》,每年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主题同班子其他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5.加强对下一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检查指导,对落实不力的,及时约谈提醒、督促整改;对责任不落实,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严肃问责、严肃查处。
6.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程序、纪律等要求。
7.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推动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
8.配合市委巡察工作,抓好中央、自治区党委巡视和市委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
9.模范遵守和执行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带头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10.带头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带头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带头培育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
三、市水利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10项)
市水利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负主要领导责任。
1.学习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党组书记履行主体责任。
2.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同步推进落实,指导、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
3.加强对分管部门、联系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经常性地开展谈心谈话,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督促整改。
4.结合工作分工每年至少开展1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调研,分析研究问题,提出工作要求和建议。
5.每年在分管领域范围至少讲1次党课。
6.认真参加市水利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7.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
8.模范遵守和执行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9.严格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培育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
10.每年年底前向局党组及党组书记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四、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5项)
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第一责任人”责任。
1.定期研究本单位党风廉政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2.根据局党组统一安排,抓好落实,认真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向局党组汇报。
3.建立人、财、物防控机制,确保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4.结合单位实际,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并抓好落实,切实改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率。
5.按照局党组统一部署,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篇4
全面从严治党,是新时期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一个重要方面,其推进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困难和矛盾,要防止来自各方面消极因素的干扰,以确保在及时解决问题中得到有效推进。
全面从严治党,是新时期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一个重要方面,其推进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困难和矛盾,要防止来自各方面消极因素的干扰,以确保在及时解决问题中得到有效推进。
认识偏差
当前,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认识与推进这项工作的现实要求之间还不完全相适应,出现的一些苗头性问题,必须引起警惕。
抽象地认同。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大方向能够接受,对加大反腐败力度总体认同,但一涉及实际问题,比如经济的局部性短暂性调整,社会关注和舆论反映的周期性阶段性爆发,就会定力不足、产生怀疑,出现诸如反腐败过头论、影响经济发展论等各种各样的杂音。
有选择地支持。站在局部利益的立场看问题,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系列举措,一旦触及小单位小群体乃至个体利益时,往往有保留、打折扣,只愿意对人严不愿意对己严,只想严一时不想管长远,只问工作不问思想,只管8小时以内不管8小时以外,对严管狠治实际上横不下心、较不了真、落不到底。
摇摆观望。认为从严治党的度不好把握,过松了过不了关,党和人民不满意;过严了会得罪人,自己跟自己过不去。信心和决心不足,畏首畏尾,做样子的多、迈步子的少,花招虚招多、硬招实招少。认识上的局限性必然导致行动上的滞后性。要准确把握当前基层思想认识的动向,加强教育引导,加大督促检查,澄清模糊认识,进一步深化各方面的认知和认同,以激发和释放更大的主观能动性。
重心偏差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内涵要义作了系统阐述,十分鲜明地指出了管党治党的重心所在、关键所系。现实中,对从严治党究竟应该重点管哪些、突出治什么,有的还存在一些偏差。
不准。对严管的重点简单按照所处的职务层级来划分,抓不到关键岗位、重点领域,甚至以领导机关和基层单位、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简单划分来确定是不是重点。
不实。没有把初步治标与制度治本、思想治根统一起来,面对如何突破思想管理这个难题、制度落实这个难点,往往形式大于内容,在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不够。
不当。尤其在基层,面对规范津贴补贴、清理超职数配备干部等新情况,过分地突出激励和关爱,反而将从严这条主线放到一边。这些现象,实际上是对全面从严治党本质本义的曲解和异化。全面从严治党,要以规管权力为核心,把重点布控在一切权力周围,既抓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又抓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干部这个群众身边的干部群体。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相统一,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对重心偏离的,及时调准焦距,在从严治党上真正抓到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
方法不当
全面从严治党,既有一个态度问题,更有一个方法问题。各级党组织在具体实践中进行了探索实践,但仍有一些因路径选择不同而影响到推进成效。
与群众脱离。把从严治党仅仅作为党内的事,搞内循环,拒绝走群众路线,有意无意地排斥干部群众的参与和监督,习惯于围着上级监督打转转,对同级监督和下级监督不放心不放手。
与实际脱节。一方面,在教育引导上重视不够、作为不多,导致党员干部思想上没有真正紧起来,存在走过场心态、侥幸心理的不在少数;另一方面,日常和基础工作跟不上,缺乏有效的过程管理,风险点防控不到位,关键点规范不明确,缺点提醒纠正不及时,从而导致边管边犯错误,边严边出问题。
与发展脱轨。把党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搞成两张皮,在从严治党上仍然囿于过去的老套做法缺乏与时俱进,习惯于人治思维而缺乏法治思维。应进一步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规律,在运用过去从严治党基本经验的基础上,主动进行流程再造,走与群众相联系、与实际相结合、与发展相统一的路子,增强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实效性,始终做到严之有道、严之有效。
明确检验标准
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成效需要通过一定的标准来衡量。抓党的建设既然是各级党组织最主要的工作,就必须赋予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明确检验标准,对于落实责任具有规范性导向性意义。
看发展。党的建设与党所领导的事业从来紧密相连、密不可分。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效,直接体现在党的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上,间接反映在经济社会的更好发展上,这两者应该是相互联系和统一的有机整体,不能把这两者分割开来,甚至对立起来。
看民生。党的建设是为了实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人民群众的期待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价值追求,能否推动党员干部切实转变作风,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取得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说得出的变化,是衡量全面从严治党成效的重要社会指标。
看党员干部状态。对于全面从严治党,党员干部既是参与主体,又是落实客体,这项工作是不是真正严到份上、管到位上,可以从党员干部的思想状态、行为状态和作风状态上得到直观反映。如果一个地方党员不像个党员、干部为官不为问题始终突出,党内消极腐败现象大量存在,那就是对其管党治党成效最直接的否定。我们必须突破过去对党的建设缺乏衡量标准,导致评价模糊、责任虚化的困境,把标准和责任有形化,算出明白账,打好考核牌,在不断求效问效中持续提效增效。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篇5
坚持把民主集中制原则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强化党组在选人用人、评先树优、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等方面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精选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分工及责任清单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省、市委工作要求,强化党内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22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分工及责任清单如下:
一、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管党治党方面
1.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始终牢记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定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安排,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责 任 人:党组书记
责任单位:局党组成员
完成时限:全年
2.统筹安排年度工作。每年至少召开2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研究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分工及责任清单,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定期听取党组成员工作开展情况汇报,针对性提出加强和改进措施。
责 任 人:党组书记
责任单位:局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全年
3.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党组每半年向市委、市纪委报告一次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党组成员每半年向党组书面汇报一次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情况;党组书记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班子成员向局党组述责述廉。
责 任 人:局党组成员
责任单位:局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全年
4.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开展1次履职谈话和1次廉政谈话。
责 任 人:党组书记
责任单位:局机关纪委
完成时限:全年
5.研究制定党组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清单,加强对各党支部机关党建的督导考核。
责 任 人:党组书记
责任单位:局机关党委、各党支部
完成时限:全年
6.召开全市机关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总结2021年工作,研究部署2022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局党组书记与局党组成员、局党组成员与各科室负责人、各科室负责人与科室人员、市局党组书记与县区局党组书记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目标任务层层落实。
责 任 人:局党组成员
责任单位:局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2022年5月
7.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健全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定期召开党组会议,研究讨论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推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并及时向市纪委监委派驻组报告。
责 任 人:党组书记
责任单位:局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全年
8.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党组成员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责任人:局党组成员、各党支部书记
责任单位:局机关党委、各党支部
完成时限:全年
(二)思想建设方面
9.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学习计划,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定期开展集体学习研讨,全年至少开展1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学习。
责 任 人:党组书记
责任单位:局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全年
10.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开展2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并向全局党员干部进行通报,组织2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
责 任 人:党组书记
责任单位:局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全年
11.扎实开展“学理论、悟思想、见行动、创一流”活动。完成规定动作,创新自选动作,通过开展专题研讨、主题党日、现场教学等活动,持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进一步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向深入,着力构建“3 1”理论武装体系,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事争一流、唯旗是夺,为全市“走在前、进位次、提水平”贡献力量。
责 任 人:党组书记
责任单位:局机关党委、各党支部
完成时限:全年
12.组织党员干部到党性教育基地、廉政教育展馆开展现场教学,观看警示教育片,接受警示教育,注重发挥正反典型的示范警示作用。
责 任 人:党组副书记
责任单位:局机关纪委
完成时限:全年
(三)组织建设方面
13.严格落实好干部标准。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把选人用人标准和关口,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提拔重用、用当其时、用其所长,坚决杜绝“带病提拔”、“跑官要官”现象,营造良好选人用人氛围。
责 任 人:党组书记
责任单位:人事科
完成时限:全年
14.严格选拔任用程序。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落实“凡提四必”要求和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实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可追溯、可倒查。坚持把民主集中制原则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强化党组在选人用人、评先树优、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等方面的领导和把关作用,认真执行研究干部任免事项时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制度,确保公开透明和公平公正。
责 任 人:党组书记
责任单位:人事科
完成时限:全年
15.落实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对新提任和交流轮岗的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提醒,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保持清醒头脑,守牢廉洁自律底线。
责 任 人:局党组成员
责任单位:局机关纪委、人事科
完成时限:全年
(四)作风建设方面
16.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查摆整治。
责 任 人:党组书记
责任单位:局机关纪委、办公室
完成时限:全年
17.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开展“严真细实快”作风提升活动,每月至少开展1次机关纪律作风监督检查,严肃工作纪律,改进机关作风,坚决纠正工作不严不真不细不实不快问题,防止“庸懒散”问题抬头。
责 任 人:党组副书记
责任单位:局机关纪委、办公室
完成时限:全年
18.改进调查研究。严格落实党组成员联系县区制度,党组成员结合自身工作,围绕工作重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领导关注的焦点问题,按照“四不两直”方式深入一线、“第一书记”村和“结案连心”开展调研,形成有数据、有事例、有问题、有措施、有建议的调研报告,回应群众关切,服务事业发展和领导决策。
责 任 人:局党组成员
责任单位:局机关党委、办公室
完成时限:全年
(五)执纪监督方面
19.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综合运用好执纪监督“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会同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对现场的监督,突出抓早抓小,对发现的个别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纠正,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在元旦、春节、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会议安排部署、发送廉政短信等方式加强督促提醒,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责 任 人:党组副书记
责任单位:局机关纪委
完成时限:全年
20.落实重大事项报备制度。及时报送重大事项、重要信息,自觉接受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落实领导干部述责述廉、个人事项报告、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等党内监督制度,加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加大党务公开力度,定期公开党员、群众关心的重点问题,保障党员、群众知情权。
责 任 人:党组副书记
责任单位:局机关纪委、人事科
完成时限:全年
21.健全完善干部关爱激励制度。关心关爱干部职工,健全完善容错纠错和澄清正名激励担当作为制度,树立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的鲜明导向,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责 任 人:党组书记
责任单位:人事科、法规科
完成时限:全年
(六)反腐败斗争方面
22.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结合“廉政自省日”,抓好廉政教 育、警示教育、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坚决守住底线、不越红线。
责 任 人:党组副书记
责任科室:局机关纪委
完成时限:全年
23.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对照岗位职责、工作流程,紧盯可能发生腐败的具体事项、重要环节和关键节点,实施“审前讲廉、审中查廉、审后问廉”纪律检查,认真开展廉政风险隐患排查,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
责 任 人:党组书记
责任科室:局机关纪委
完成时限:全年
24.从严惩治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工作,每半年会同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大力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始终态度坚决、旗帜鲜明地惩治腐败。
责 任 人:党组书记
责任科室:局机关纪委
完成时限:全年
二、责任清单
(一)党组书记、局长党组书记主体责任清单
1.履行领导职责。每年与其他县级领导干部和县区局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每年至少召开2次全面从严治党和2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调度工作进展,研究推进措施,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加强组织推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每年至少参加和指导1个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1个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会。按规定召开、参加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主动检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年底认真撰写述职报告。每年至少开展1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日常调研工作时同步调研全面从严治党情况。
3.强化日常监管。督促党组成员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责任,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与考核,确保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加强对党组成员与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管,督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发现存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应当及时进行提醒谈话。与党组成员每年至少开展1次履职谈话和1次廉政谈话。
4.保持廉洁自律。带头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严守组织人事纪律,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严格按制度行使权力,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切实发挥好表率示范引领作用。
5.分析研判政治生态。每年年底前带头分析研判本系统、本单位政治生态状况,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选人用人、意识形态等方面情况,进行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及时上报市纪委监委。
6.突出抓好问题整改。对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巡视巡察、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以及年度考核等工作进行系统梳理总结,形成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措施,着力解决好管党治党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二)其他党组成员主体责任清单
1.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1)落实分管职责。要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责任,既要督促抓好分管科室的业务工作,又要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努力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与业务工作互促共进双丰收。定期研究分析分管科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每半年书面向局党组汇报1次全面从严治党履职情况。每年至少开展1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日常调研工作时同步调研全面从严治党情况。
(2)加强督查监管。对分管科室的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教育提醒,与分管科室负责人每年至少开展1次履职谈话和1次廉政谈话。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指导1个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会,并以适当形式为本单位和所在党支部党员讲党课。按规定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年底认真撰写述职述报告,及时查摆解决自身存在问题。
(3)保持廉洁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模范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每年至少到分管科室开展1次廉政党课,加强对人员的廉政教育,提升人员廉洁从审意识。
(4)突出抓好问题整改。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责任述职评议、巡视巡察、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以及年度考核等工作进行系统梳理总结,形成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措施,着力解决好管党治党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2.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1)落实分管职责。要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责任,既要督促抓好分管科室的业务工作,又要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努力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与业务工作互促共进双丰收。定期研究分析分管科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每半年书面向局党组汇报1次全面从严治党履职情况。每年至少开展1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日常调研工作时同步调研全面从严治党情况。
(2)加强督查监管。对分管科室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教育提醒,与科室负责人每年至少开展1次履职谈话和1次廉政谈话。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指导1个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会,并以适当形式为本单位和所在党支部党员讲党课。按规定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年底认真撰写述职述报告,及时查摆解决自身存在问题。
(3)保持廉洁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模范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每年至少到分管科室开展1次廉政党课,加强对人员的廉政教育,提升人员廉洁从审意识。
(4)突出抓好问题整改。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责任述职评议、巡视巡察、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以及年度考核等工作进行系统梳理总结,形成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措施,着力解决好管党治党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三)责任科室主体责任清单
各责任科室要抓好科室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与科室日常工作相结合,同研究、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按要求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分工任务;科室负责人与科室成员每年至少开展1次履职谈话和1次廉政谈话;对群众有反映或可能诱发违规违纪问题的情况进行警示提醒谈话,做到早提醒、早预防;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实施办法,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做到廉洁自律,管好亲属和身边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篇6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不折不扣落实总省行党委关于中央巡视整改的部署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分行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和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和实践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紧紧围绕加强和改善党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总省行党委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弘扬伟大_精神,永葆自我革命精神,扭住责任制“牛鼻子”,一以贯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持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为分行“十四五”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二、党委责任清单
分行党委应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分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重点履行以下职责:
(一)深刻领悟和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和实践要求,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和总省行党委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建立健全贯彻落实党中央和总省行党委决策部署清单化、闭环式管理的督办机制,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金融领域决策部署在分行落地见效。
(二)始终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作用,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和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党委议事规则,坚定不移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和国家战略。
(三)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提高政治站位,彰显政治属性,强化政治引领,增强政治能力,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每年年初向省分行党委书面报告上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理论武装。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核心要义和思想精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每季度不少于1 次,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持之以恒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宣传。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每年至少2 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年末在党委班子述责述廉中报告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五)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统筹谋划、系统推进,在选人用人工作中进一步突出政治过硬的要求,把好政治关。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重视培养和选拔80、90 后年轻干部,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健全激励约束机制,锻造敢于善于斗争、勇于自我革命的干部队伍。重视做好人才工作,制定实施员工教育培训计划,提升员工队伍整体素质,为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储备中长期人才。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工作,完善机制,加强党员教育培训管理,着力提高党内活动和党的组织生活质量,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凝聚力。每年至少专题研究全行党支部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工作1 次,每年组织开展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每年向省分行党委上报党建工作情况报告。
(六)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重点强化对党忠诚、践行党的性质宗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践行“两个维护”,落实“三新一高”要求,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同时把上述监督作为党内监督和内部检查、风险、案防等各类监督的重点。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分片联系、对下级“一把手”监督谈话、约谈等制度,每年开展述责述廉、接受评议工作,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七)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总省行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及配套制度,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以钉钉子精神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严格落实省分行关于持续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的要求,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切实解决基层网点业务拓展、经营管理等方面困难和问题,指导各经营网点一行一策,走好特色发展之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党的群众路线,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抓好家风家教。
(八)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以零容忍的态度支持和配合派驻纪检组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将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制度机制,强化廉洁风险防控。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从思想上固本培元,提高党性觉悟,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召开全行警示教育大会,发挥警示、震慑、教育作用。
(九)严肃认真落实中央巡视和省分行党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主体责任,强化责任传导,全面整改,突出重点,建立健全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机制,经常听取巡视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坚持系统观念,做到“四个融入”,把中央巡视和省分行党委巡察反馈问题与审计、监管等内外部检查指出问题一体整改、集成整改。坚持标本兼治,推动健全制度机制,强化巡视巡察成果运用。
(十)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领导、组织、推进全行党内法规执行工作,每年至少召开1 次会议专题研究党内法规执行工作,将党内法规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对下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履行执规责任情况的监督,对重要党内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
(十一)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加强对全行统一战线工作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工作的领导,推动群团组织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定期研究统一战线工作和群团工作,重视对党外干部、人才的培养使用,团结带领党外干部和群众,凝聚各方面智慧力量,完成省分行党委交办的任务。
(十二)狠抓责任落实,每年年初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总省行党委工作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和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制定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每半年召开1次党委会议,听取党委委员就分管条线、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加强对全行党的建设工作的指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十三)通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开展经常性的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特别是党章党规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注重发挥正反典型的示范警示作用,营造全面从严治党良好氛围。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强化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程,增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意识,提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能力和水平。
(十四)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严重“四风”问题,应当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反思,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责任,提出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
(十五)加强对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和解决责任不明确、不全面、不落实等问题。定期通过会议、文件等形式通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及时通报因责任落实不力被问责的典型问题,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担当。
(十六)统筹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基层党建工作等方面考核,建立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制度,在年度考核和相关考核工作中突出了解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考核结果作为对支行与部门总体评价和干部选拔任用、实绩评价、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十七)对执行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大决策部署以及总省行党委有关决定不认真、不得力,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要领导责任不担当、不作为,政治意识淡化、党的领导弱、党建工作虚化、责任落实软化,管党治党宽松软,在管党治党方面出现重大问题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追究责任,坚决杜绝“老好人”思想。
三、党委书记责任清单
党委书记应带头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清单,认真履行自身责任清单。重点履行以下职责:
(一)深刻领悟和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和实践要求,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头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带头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总省行党委工作要求,加强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组织领导,推动全行基层党组织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确保各项部署在分行落地见效。
(二)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高度重视并抓好巡视巡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支持、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约谈、纠正。每年至少1 次听取党委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分析研判形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每季度同分片联系单位“一把手”至少开展1 次廉政监督谈话。
(三)切实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政治自觉和政治能力,带头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落实民主集中制,带头抓好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带头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有关事项,带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带头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人员,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四)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严重“四风”问题,应当及时主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反思,明确整改责任。
(五)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发现存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和纠正;发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问题较多、党员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多的,及时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教育,督促落实责任。
(六)加强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调查研究,带头建立基层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带头深入基层了解工作推进情况,发现和解决突出问题,每年专题调研不少于2次,注重听取党代表、党员、干部、基层党组织和群众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建议,督促整改落实。每年至少为党员干部讲党课1 次。
四、党委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
党委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和自身责任清单。重点履行以下职责: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刻领悟和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和实践要求,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结合总省行和分行党委部署和分管工作,研究具体贯彻措施,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地见效。
(二)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抓好责任落实,对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认真履行分管领域和部门巡视巡察整改责任,督促抓好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每年听取分管领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汇报不少于2 次,每半年至少1 次向分行党委报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情况。
(三)加强对分管领域、分片联系单位党组织书记的监督,每季度同分管领域、分片联系单位“一把手”至少开展1 次廉政监督谈话;发现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发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问题较多、党员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多的,及时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教育,督促落实责任。
(四)严格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有关事项,主动抓好分管领域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主动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抓好分管部门、联系单位的基层党组织建设,主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每年至少1 次为党员干部讲党课。
(五)加强对分管领域和基层党支部工作联系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调查研究,每年专题调研不少于2次,了解工作推进情况,发现和解决实践中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人员,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篇7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制定2019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清单如下:
一、坚决树牢和践行“四个意识”。
带头并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始终保持高度一致,对党绝对忠诚,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本地本部门本单位落地见效。
二、坚决强化管党治党责任。
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以及上级党委和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要求,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建立相关工作纪实台账;组织并带头坚决学习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认真执行党管武装各项制度,切实履行书记职责,对主体责任各项任务亲自研究谋划、加强督促协调,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事项亲自批办、重大案件亲自督导。实行“签字背书”制度,推动任务落实。
三、坚决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模范尊崇党章,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内监督等基本制度,不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走形式、搞变通,确保人员、时间、内容和效果“四落实”;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定期主持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根据需要及时主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四、坚决推动班子成员落实责任。
督促、指导和支持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分工抓好分管科室和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加强日常监管,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及时提醒批评、限期整改;每年至少听取1次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汇报,推动班子成员切实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五、坚决自觉接受和支持监督。
主动接受区委、区纪委监督;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支持区纪委对我局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一为主两报告”制度,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巡视巡察,全面抓好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六、坚决落实廉洁自律规定。
模范践行“三严三实”,带头并推动廉洁自律准则落实;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重大事项备案等制度,坚决反对和抵制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切实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七、坚决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定期向区委、区纪委报告本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廉洁自律等情况;遇有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主动接受领导和监督。
上级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篇8
为认直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精神,按照省、市、县委工作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压实党组主体责任,现就2021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任务作如下分工。
一、工作任务
(一)从严抓管党治党
1、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两个维护”、“四个服从”,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凡涉及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每半年向县委、县纪委报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积极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职尽责。
2、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专题研究本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并建立定期研究、督导检查、专项考核等制度,逐级传导压力,全面压实责任。认真梳理分析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并细化分解落实;建立党组责任清单、主要责任人“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3、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和完善党内选举、党务公开等制度,保障党员民主权力。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党内监督制度。
4、坚持和完善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定期研究党建工作要点、重点任务和推进措施,着力解决党组织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创新方式方法,深化结亲连心、第一书记抓党建促脱贫工作。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用好“学习全国”等新载体,推动党的建设在线化、数据化。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每年在民主生活会上对照检查落实主体责任情况。
(二)从严抓思想建设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树牢“四个意识”,认真组织使用“学习强国”app,通过积分排名等方式进行督导考核。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党管意识形态,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方向。引导党员干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利用革命教育基地、廉政教育基地等渠道,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党性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宗旨。
(三)从严抓纪律作风
1、推进纪律作风整顿常态化。深化廉政警示教育,充分利用违纪违法案件展开警示教育。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对各级纪委通报案件,要及时进行通报学习。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对照检查,以案明纪。
2、用好党组纪律处分权限,强化日常监督执纪,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纠正,触犯纪律立即处理,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四)从严抓选人用人严格落实好干部标准,强化党组在选人用人上的领导和把关作用。认真落实“凡提四必”要求,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干部,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加大对领导干部日常管理,加强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严肃查处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四)从严抓作风建设
1、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大力营造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牢固树立勇于担当、锐意进取的优良作风,全面落实各项改革发展任务。持续整治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从严问责,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2、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范和查处各种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加大对“慵、懒、散、浮、拖”整治力度,严肃治理不作为、不担当问题。
3、改进联系群众方式方法,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干部群众谈心谈话等制度,始终保持党员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篇9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省、市委工作要求,强化党内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22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分工及责任清单如下:
一、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管党治党方面
1.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始终牢记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定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安排,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责 任 人:党组书记
责任单位:局党组成员
完成时限:全年
2.统筹安排年度工作。每年至少召开2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研究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分工及责任清单,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定期听取党组成员工作开展情况汇报,针对性提出加强和改进措施。
责 任 人:党组书记
责任单位:局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全年
3.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党组每半年向市委、市纪委报告一次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党组成员每半年向党组书面汇报一次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情况;党组书记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班子成员向局党组述责述廉。
责 任 人:局党组成员
责任单位:局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全年
4.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开展1次履职谈话和1次廉政谈话。
责 任 人:党组书记
责任单位:局机关纪委
完成时限:全年
5.研究制定党组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清单,加强对各党支部机关党建的督导考核。
责 任 人:党组书记
责任单位:局机关党委、各党支部
完成时限:全年
6.召开全市机关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总结xx年工作,研究部署2022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局党组书记与局党组成员、局党组成员与各科室负责人、各科室负责人与科室人员、市局党组书记与县区局党组书记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目标任务层层落实。
责 任 人:局党组成员
责任单位:局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2022年5月
7.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健全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定期召开党组会议,研究讨论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推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并及时向市纪委监委派驻组报告。
责 任 人:党组书记
责任单位:局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全年
8.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党组成员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责任人:局党组成员、各党支部书记
责任单位:局机关党委、各党支部
完成时限:全年
(二)思想建设方面
9.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学习计划,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定期开展集体学习研讨,全年至少开展1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学习。
责 任 人:党组书记
责任单位:局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全年
10.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开展2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并向全局党员干部进行通报,组织2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
责 任 人:党组书记
责任单位:局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全年
11.扎实开展“学理论、悟思想、见行动、创一流”活动。完成规定动作,创新自选动作,通过开展专题研讨、主题党日、现场教学等活动,持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进一步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向深入,着力构建“3 1”理论武装体系,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事争一流、唯旗是夺,为全市“走在前、进位次、提水平”贡献力量。
责 任 人:党组书记
责任单位:局机关党委、各党支部
完成时限:全年
12.组织党员干部到党性教育基地、廉政教育展馆开展现场教学,观看警示教育片,接受警示教育,注重发挥正反典型的示范警示作用。
责 任 人:党组副书记
责任单位:局机关纪委
完成时限:全年
(三)组织建设方面
13.严格落实好干部标准。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把选人用人标准和关口,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提拔重用、用当其时、用其所长,坚决杜绝“带病提拔”、“跑官要官”现象,营造良好选人用人氛围。
责 任 人:党组书记
责任单位:人事科
完成时限:全年
14.严格选拔任用程序。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落实“凡提四必”要求和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实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可追溯、可倒查。坚持把民主集中制原则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强化党组在选人用人、评先树优、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等方面的领导和把关作用,认真执行研究干部任免事项时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制度,确保公开透明和公平公正。
责 任 人:党组书记
责任单位:人事科
完成时限:全年
15.落实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对新提任和交流轮岗的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提醒,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保持清醒头脑,守牢廉洁自律底线。
责 任 人:局党组成员
责任单位:局机关纪委、人事科
完成时限:全年
(四)作风建设方面
16.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查摆整治。
责 任 人:党组书记
责任单位:局机关纪委、办公室
完成时限:全年
17.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开展“严真细实快”作风提升活动,每月至少开展1次机关纪律作风监督检查,严肃工作纪律,改进机关作风,坚决纠正工作不严不真不细不实不快问题,防止“庸懒散”问题抬头。
责 任 人:党组副书记
责任单位:局机关纪委、办公室
完成时限:全年
18.改进调查研究。严格落实党组成员联系县区制度,党组成员结合自身工作,围绕工作重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领导关注的焦点问题,按照“四不两直”方式深入一线、“第一书记”村和“结案连心”开展调研,形成有数据、有事例、有问题、有措施、有建议的调研报告,回应群众关切,服务事业发展和领导决策。
责 任 人:局党组成员
责任单位:局机关党委、办公室
完成时限:全年
(五)执纪监督方面
19.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综合运用好执纪监督“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会同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对现场的监督,突出抓早抓小,对发现的个别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纠正,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在元旦、春节、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会议安排部署、发送廉政短信等方式加强督促提醒,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责 任 人:党组副书记
责任单位:局机关纪委
完成时限:全年
20.落实重大事项报备制度。及时报送重大事项、重要信息,自觉接受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落实领导干部述责述廉、个人事项报告、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等党内监督制度,加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加大党务公开力度,定期公开党员、群众关心的重点问题,保障党员、群众知情权。
责 任 人:党组副书记
责任单位:局机关纪委、人事科
完成时限:全年
21.健全完善干部关爱激励制度。关心关爱干部职工,健全完善容错纠错和澄清正名激励担当作为制度,树立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的鲜明导向,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责 任 人:党组书记
责任单位:人事科、法规科
完成时限:全年
(六)反腐败斗争方面
22.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结合“廉政自省日”,抓好廉政教 育、警示教育、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坚决守住底线、不越红线。
责 任 人:党组副书记
责任科室:局机关纪委
完成时限:全年
23.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对照岗位职责、工作流程,紧盯可能发生腐败的具体事项、重要环节和关键节点,实施“审前讲廉、审中查廉、审后问廉”纪律检查,认真开展廉政风险隐患排查,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
责 任 人:党组书记
责任科室:局机关纪委
完成时限:全年
24.从严惩治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工作,每半年会同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大力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始终态度坚决、旗帜鲜明地惩治腐败。
责 任 人:党组书记
责任科室:局机关纪委
完成时限:全年
二、责任清单
(一)党组书记、局长党组书记主体责任清单
1.履行领导职责。每年与其他县级领导干部和县区局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每年至少召开2次全面从严治党和2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调度工作进展,研究推进措施,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加强组织推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每年至少参加和指导1个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1个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会。按规定召开、参加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主动检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年底认真撰写述职报告。每年至少开展1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日常调研工作时同步调研全面从严治党情况。
3.强化日常监管。督促党组成员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责任,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与考核,确保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加强对党组成员与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管,督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发现存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应当及时进行提醒谈话。与党组成员每年至少开展1次履职谈话和1次廉政谈话。
4.保持廉洁自律。带头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严守组织人事纪律,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严格按制度行使权力,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切实发挥好表率示范引领作用。
5.分析研判政治生态。每年年底前带头分析研判本系统、本单位政治生态状况,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选人用人、意识形态等方面情况,进行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及时上报市纪委监委。
6.突出抓好问题整改。对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巡视巡察、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以及年度考核等工作进行系统梳理总结,形成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措施,着力解决好管党治党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二)其他党组成员主体责任清单
1.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1)落实分管职责。要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责任,既要督促抓好分管科室的业务工作,又要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努力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与业务工作互促共进双丰收。定期研究分析分管科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每半年书面向局党组汇报1次全面从严治党履职情况。每年至少开展1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日常调研工作时同步调研全面从严治党情况。
(2)加强督查监管。对分管科室的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教育提醒,与分管科室负责人每年至少开展1次履职谈话和1次廉政谈话。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指导1个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会,并以适当形式为本单位和所在党支部党员讲党课。按规定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年底认真撰写述职述报告,及时查摆解决自身存在问题。
(3)保持廉洁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模范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每年至少到分管科室开展1次廉政党课,加强对人员的廉政教育,提升人员廉洁从审意识。
(4)突出抓好问题整改。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责任述职评议、巡视巡察、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以及年度考核等工作进行系统梳理总结,形成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措施,着力解决好管党治党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2.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1)落实分管职责。要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责任,既要督促抓好分管科室的业务工作,又要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努力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与业务工作互促共进双丰收。定期研究分析分管科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每半年书面向局党组汇报1次全面从严治党履职情况。每年至少开展1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日常调研工作时同步调研全面从严治党情况。
(2)加强督查监管。对分管科室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教育提醒,与科室负责人每年至少开展1次履职谈话和1次廉政谈话。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指导1个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会,并以适当形式为本单位和所在党支部党员讲党课。按规定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年底认真撰写述职述报告,及时查摆解决自身存在问题。
(3)保持廉洁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模范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每年至少到分管科室开展1次廉政党课,加强对人员的廉政教育,提升人员廉洁从审意识。
(4)突出抓好问题整改。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责任述职评议、巡视巡察、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以及年度考核等工作进行系统梳理总结,形成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措施,着力解决好管党治党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三)责任科室主体责任清单
各责任科室要抓好科室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与科室日常工作相结合,同研究、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按要求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分工任务;科室负责人与科室成员每年至少开展1次履职谈话和1次廉政谈话;对群众有反映或可能诱发违规违纪问题的情况进行警示提醒谈话,做到早提醒、早预防;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实施办法,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做到廉洁自律,管好亲属和身边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篇10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清单。
一、镇党委领导班子责任
镇党委领导班子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做到令行禁止。及时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和省纪委监委、市委和市纪委监委、县委和县纪委监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县委巡察、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推动整改措施落实,按时完成并报结。健全和完善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体系建设,主动履职尽责,形成党委书记抓,班子成员抓,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良好局面。
2.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经常性开展纪法教育和警示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在全体党员干部中持续开展“纪律法规宣传月”活动,常态化开展“以案促改”,着力增强广大党员干部法纪观念和拒腐防变能力。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班子成员及一般干部中存在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进行问责,切实履行执纪职责,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
3.深化作风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严格执行省市县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定期分析研判全镇党员干部作风状况,紧盯重要节点,突出重要领域、关键岗位,及时开展专项整治,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作风效能和“四风”问题;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4.选好用好干部。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按照标准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信访干部队伍。
5.强化宣传教育。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之中,扎,定期到红色教育基地和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开展参观学习,不断推进党性党风党纪廉政文化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强化舆论引领,营造崇廉风尚。
6.严格监督考核。严格落实党内监督制度,畅通监督渠道,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注重监督检查考核结果运用,强化责任追究。
7.坚决惩治腐败。全力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抓早抓小、治病救人。
8.推进源头治理。深化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推进源头治理,着力规范权力运行。强化党内监督,执行落实好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谈话和诫勉、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
二、党委书记责任
党委书记张东:履行镇党委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我镇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1.履行领导责任。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组织召开党组会议,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部署本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2.推动责任落实。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带头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查找自身存在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落实接访下访制度,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3.加强教育管理。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及时运用约谈、诫勉谈话、批评教育等方式,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党员干部进行提醒和批评,督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4.保持清正廉洁。认真落实党内组织生活、请示报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准则,做到勤政廉政坚持从我做起、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做廉洁从政的表率。
三、领导班子成员责任
1. 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之中,定期研究、安排和检查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每年至少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一次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加强监督检查。对分管股室的党员干部加强经常性教育,定期或不定期对分管领域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3.强化源头治理。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不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坚持抓早抓小,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谈话提醒、批评教育。
4.当好廉洁表率。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廉洁从政制度规定,带头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自觉接受党内监督,接受舆论和群众监督,教育并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篇11
**公司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根据区委、的文件精神,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党支部领导班子责任和任务
1.严明政治纪律。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党员领导干部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和民主评议,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行集体领导、民主决策、副职分管、正职监管,党政主要领导做到“五不直管”和末位表态。
4.保障和维护政令畅通。经常对中央、市委、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5.锲而不舍纠正“四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反弹。
6.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具体业务之中,坚持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7.明确责任分工。年初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对全年工作进行部署,分解任务,明确职责。半年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8.落实签字背书制度。层层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党组织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签订,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签订,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党支部主要负责人责任和任务1.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
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不称职”的观念,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抓好班子,管好队伍,当好表率。带头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带头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不搞特殊化,正确对待组织和群众监督。
3.督促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半年听取1次领导班子成员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帮助分析和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4.实行廉政提醒谈话常态化。定期约谈领导班子成员和职责范围内的重点岗位负责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5.强化组织推动。每年至少主持召开2次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半年主动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1次本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6.经常开展党风党纪教育。重点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廉政勤政、党内法规等方面的教育。7.及时报告重大问题。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必须及时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
三、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和任务
1.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分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一起抓,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半年听取1次分管部门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向党支部主要负责人汇报1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2.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加强对分管部室党员干部的教育,每年开展1次一对一廉政谈话,督促分管部室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职尽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3.强化工作指导。带领分管部室人员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每年开展1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调研,认真排查廉政风险,完善制度规定,堵塞管理漏洞。
4.及时报告重大问题。发现分管领域内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和不正之风,及时向公司党支部委员会报告,支持配合执纪执法部门对分管领域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审查。
5.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带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