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服务站内部管理制度3篇-威尼斯人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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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服务站内部管理制度3篇退役军人服务站内部管理制度 1退役军人事务各项管理制度汇编 目 录 1.退役军人事务考勤管理制度2.退役军人事务请销假制度3.退役军人事务效能考评制度4.退役军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退役军人服务站内部管理制度3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退役军人服务站内部管理制度

退役军人事务 各项 管理制度 汇编

 目

 录

  1.退役军人事务考勤管理制度 2.退役军人事务请销假制度 3.退役军人事务效能考评制度 4.退役军人事务干部理论学习制度 5.退役军人事务值班工作制度 6.退役军人事务信访工作管理规定 7.退役军人事务财务管理制度 8.退役军人事务保密工作若干规定 9.退役军人事务公文管理制度 10.退役军人事务印章管理制度 11.退役军人事务公文起草、印发制度 12.退役军人事务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13.退役军人事务轮岗交流制度 14.退役军人事务干部行为规范 15.退役军人事务卫生管理制度

  2 1 1. . 退役军人事务考勤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严肃上下班纪律,加强机关工作人员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机关工作人员实行指纹(刷脸)签到,签到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管理督查。

 第二条 机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执行上班签到制度。

 第三条 作息时间按照人民政府通知执行,以每年“五一”“十一”为时间节点执行作息,具体为: 夏季: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8:30。

 冬季:上午 8:30-12:00,下午 14:00-18:00。

 第四条 机关工作人员一律按时签到,原则上应提前 5 分钟到岗。

 第五条 因工作需要不能在规定时间签到,须作出说明并由综合办公室进行统一登记,否则按旷工论处。如遇突发特殊情况无法及时签到的情形,由综合办公室人员对未能签到情况进行记录,并将此情况视为已签到。

 第六条 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因公外出要向局综合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或分管领导报告去向和返回时间,填写外出登记表,否则一律以旷工论处。

  3 第七条 干部因公、因私、因病或培训离岗超过请假时间的,不及时办理续假手续,一律视为旷工。

 第八条 每月迟到、早退 3 次或旷工 1 次的不得参加月度评优评先。一年内迟到、早退 12 次以上或旷工 3 次以上的,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考核为基本合格;迟到、早退 15 次以上或旷工 6次以上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对严重违反考勤纪律管理规定的,经党组会议研究,正式干部的建议调离本单位,非正式干部一律辞退或退回管理单位。

 第九条 考勤结果每月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进行通报、公示,报主要领导知晓。干部考勤考核作为年终考核干部的重要依据,纳入干部年度考核管理。平时监督执行由分管领导进行不定期检查,违反者按以上规定执行。

 2 2. . 退役军人事务请销假制度

  第一条 为严肃工作纪律,规范请销假手续,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岗工作人员(简称工作人员)。

 第三条 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缺勤。如因公、因事、因病请假,要严格执行逐级报告和请假制度,经审批同意后,方可离开。

  4 第四条 请假审批权限。工作人员请假(除带薪年休假外)0.5天,经业务负责人同意,并告知分管领导知晓;请假 1 天由分管领导批准;1 天以上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报经主要领导批准,请假条交办公室保管并做好登记,请假人员回来后及时销假。如遇紧急事件不能提前书面请假的,应在上班后及时补写假条,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五条 因病住院治疗的,需持医院证明。

 第六条 婚假、产假、探亲假等其他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超出天数以旷工处理。

 第七条 干部年内请病事假原则上累计不超过 30 天,超过规定天数的,年底考核不能评优评先(特殊原因除外)。

 第八条 请假一律按照事前请假、事后销假的程序进行,严禁事后或事中补假。如遇特殊、紧急情况不能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的,应先以电话等方式向领导请假,并报综合办公室,随后由本人履行书面补假手续。对不按规定履行请销假手续的,一律按照旷工对待。

 3 3. . 退役军人事务效能考评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效能建设工作,建立量化管理和科学的考评制度,强化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完成,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效能考评制度

  5 效能考评制度是对效能建设工作进行考核和评议的一种制度。这项制度以效能为主要目标,制定科学的、量化的、操作性强的考评评议办法和实施细则,使之客观、真实、有效地反映效能建设的效率和效果。

 二、效能考评的对象

  局全体工作人员。

 三、效能考评的内容 (一)各办公室考评主要是工作目标、履行职责、工作效率和廉政建设四个方面。

 1、工作目标:各办公室制定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各办公室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上级有关文件、领导部门要求落实和上报事项的完成情况;局党组会议、党支部会议议定事项以及局领导交办、批办事项的完成情况。

 2、履行职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局党组及上级业务部门的工作部署情况;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履行工作职责,各项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文明秩序情况;信息宣传情况;工作纪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卫生情况等。

 3、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限内公开、公平、优质、高效办结应办事项情况;基层和群众的满意情况;行风监督员评议情况。

 4、廉政建设:各办公室工作人员有无利用职权,违背政策规定为个人、亲友、小团体谋利益的情况;工作人员有无利用职权,吃、

  6 拿、卡、要及生、冷、硬、推等不正之风;行风监督员和群众有无投诉举报情况。

 (二)机关工作人员考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评工作实绩。

 1、“德”是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考核要素为: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3)遵守地方和部门的规章制度;(4)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5)组织观念和组织纪律;(6)团结协作和大局意识;(7)坚持原则,明辨是非的观念;(8)关心和爱护同志;(9)爱护国家、集体财产,保护合法的私有财产;(10)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11)工作时间以外的表现(在公共场合和家庭中的表现);(12)群众口碑。

 2、“能”是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考核要素为: (1)学习的能力;(2)调查研究的能力;(3)表达能力(语言、文字);(4)沟通协调能力;(5)心理调适能力;(6)综合分析能力;(7)依法行政能力;(8)社会服务能力;(9)开拓创新能力;(10)政治鉴别能力;(11)决策能力;(12)对社会性事件的判断和应变能力。

 3、“勤”是指工作态度、纪律和事业心。考核要素为: (1)履行岗位职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2)对工作业务的熟知程度;(3)完成工作任务的主动性和责任心;(4)遵守各项工作制度的主动性和自觉性;(5)服从组织决定的主动性和自觉性;(6)上班出勤率;(7)参加各类集体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8)参加各类会议的出

  7 勤率;(9)参加各类培训学习的出勤率;(10)办公室整洁程度和卫生值日效果。

 4、“绩”是指工作实绩。考核要素为: (1)工作思路和目标的明确性和贴近性:(2)工作计划和部署的合理性和科学性;(3)承担工作任务的数量;(4)承担工作任务的难易程度;(5)完成工作任务所采取的方式方法的正确性和可操作性;(6)完成工作任务的效率和时间;(7)完成工作任务的创新性;(8)完成工作的质量和取得的效益;(9)所完成工作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贡献;(10)完成工作后总结的及时性和参考价值。

 5、“廉”是指遵章守纪,廉洁奉公。考核要素为: (1)遵守党纪、政纪的自觉性;(2)行政执法的规范性;(3)使用权利的正确性;(4)在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发生矛盾时的态度;(5)对违反党纪政纪的人和事的态度;(6)对身边工作人员和家属子女的管教;(7)对公共财产的使用和管理;(8)实施收费项目的规范性和合理性;(9)在涉及群众利益方面的态度;(10)群众的评价和举报。

 四、效能考核的方法 由平时考评和半年考评、年终考核三部分组成。平时考评实行月度考评,被考评人员填写本单位《月度工作汇报表》,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未完成情况、下一步工作计划以文字形式报告分管领导审核评定,由办公室统一汇总。半年考评实行两次打分制,在 6

  8 月中下旬、12 月中下旬由全体干部统一打分,并将平时考评和半年考评结果汇总,最终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五、效能考评的奖励与处罚 考评采取被考评人按细则要求内容提供依据建档,年终由局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职工统一打分,经反馈本人确认无误后,核定总分并按等级进行奖励。

 没有完成工作任务、不认真填写《月度工作汇报表》、不按时上报工作总结的工作人员,要做出书面检查,窗口工作人员按照比例,扣除相应的绩效奖。

 4 4. . 退役军人事务干部理论学习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加强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能力素质,提升组织工作科学化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周星期一、四早晨为集中学习时间,如有特殊情况,由办公室负责调整安排学习时间;因开会、外出学习或其它原因不能参加学习的干部必须事先请假,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和缺席。

 二、全体干部职工要按时参加集中学习,并按照学习内容认真学习并抄写学习笔记,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笔记原则上每年

  9 25000 字-30000 字,一般干部学习笔记原则上每年 20000 字,学习心得体会每人每年至少 4 篇。

 三、集中学习采取领学、专题辅导、座谈讨论等形式组织开展,确保学习内容和次数符合相关要求。

 四、由办公室负责,每个季度检查一次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笔记、心得体会等撰写情况,检查结果将作为理论学习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

 五、集中学习实行季度通报制、年度考核制,并将结果作为干部年终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六、分管领导每人每年围绕所分管的业务工作开展调查研究 2次(上半年 1 次,下半年 1 次),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

 5 5. . 退役军人事务值班工作制度

  一、值班实行领导带班负责制。节假日实行分组值班,每组确定一名领导带班,每组值班一天;汛期等灾害预警期及特殊时期实行二十四小时全天值班。

 二、值班人员要在带班领导的统一安排下各负其责,遵守值班纪律,坚守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不得缺岗、脱岗。

 三、认真做好值班期间的情况记录、电话记录和签到记录,对来人来访进行登记,值班人员可研究处理一般事务,如有突发或重

  10 大情况,应及时向带班领导和主要领导汇报,否则值班人员承担一切责任。

 四、值班不得请假,确有特殊情况,经带班领导同意,可与其他人员调换值班时间。

 五、加强值班监督检查。办公室采取抽查的方式对值班人员值班时间、处理各种问题等情况进行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以便考核备查。

 六、节假日值班期间,严格遵守值班制度,每天下午 16:00 前有事报事,没事报平安报至县委办、政府办、政法委、安委办、及区、市业务部门。

 6 6. . 退役军人事务信访工作管理规定

  一、依据国务院《信访条例》,按照“分工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理,谁调处,谁回复”的原则,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认真处理群众来信,热情接待群众来访,主动研究、协调、处理群众的信访问题。对上级组织和领导交办、督办的信访问题,认真对待,积极调处,限时办结,报告结果,不准上推下卸,不准软抵硬抗,不准敷衍搪塞,不准报谎说假,更不准推诿扯皮,

  11 久拖不决。所有信访问题的办理,必须书面答复,无法解决的,务必逐级报告请示,不得不理不问,压案不报。

 三、坚持干部下访制度。相关干部每月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了解情况,并疏理和提出详细的处理建议。

 四、对群众反映的正当、合理要求,工作人员应及时予以解决;对不属于自己分管的事项,应及时反馈给有关单位限期解决;对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局领导汇报。绝不能因个人工作疏忽引发个访问题为群体上访,初访问题为重访、缠访,否则要追究当事人的行政责任。

 五、对信访老户、缠户反映的问题,要高度重视,落实专人,核实情况,吃透政策,个案研究,认真调处,采取行之有效的手段和办法,尽快息访罢诉。

 7 7. . 退役军人事务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财务管理,保证经费的合理使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1、财务人员要认真学习财务管理的专业知识,严格执行国家的财务法规和制度,按《会计法》和财务制度的规定办理业务。

 2、财务人员要认真编制年度预算、决算,及时办理业务,按时记账,使单位帐目清晰,无差错。

  12 3、财务人员每月及时向领导汇报单位财务状况,保证单位财务工作正常运转。

 4、办公用品的购买、印制,经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未经同意不得私自购买、印制。

 5、积极参加财政部门的会议及培训。及时、准确上报各种财务报表。

 6、认真保管财务档案。

 7、本单位办公经费 1000 元以下支出、专项经费 3000 元以下支出由分管财务领导负责签批;办公经费 1000 元以上支出、专项经费3000 元以上支出由局党组集体研究后核支。

 8 8. . 退役军人事务保密工作若干规定

  一、保密范围 1.有密级的各种文件、文稿、刊物、资料和传真等; 2.不宜公开的党组会议等讨论意见及会议记录;

 3.尚未公布的文书、档案和各种历史及人事档案; 4.其他秘密事项或暂不宜公开的秘密内容。

 二、保密工作制度 1.草拟、制发涉及敏感或有秘密内容的文件、材料要在涉密计算机上进行处理,不得在非涉密计算机上处理涉密或敏感文档。

  13

  2.严格会议保密制度。会议文件的印发、保管、记录、传达等,要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办理,不得擅自乱传乱发。

 3.严格按规定做好保密文件、资料、刊物的分发、传阅工作,避免误发、误传。未经批准不得扩大或变更传阅范围。

 4.做好计算机通信的保密工作。不得在无加密设施的计算机网络、传真机上传输带有秘密内容...

篇二:退役军人服务站内部管理制度

军人服务站工作职责(共 4 篇)

  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职责 1

  **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坚持以退役军人为中心,突出服务功能,服务站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一、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

  二、协调落实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等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

  三、协助做好本级辖区内单位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工作,退役军人党员摸排登记等工作,协助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四、积极培树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和服务社会的先进典型,发挥典型引领、示范和激励作用。

  五、认真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来信办理、网上信访和电话信访,上级领导、部门交办信访事项,落实信访事项首办责任,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问题,开展心理疏导、法律服务等工作;

  六、搭建政策咨询、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平台,多渠道筹措资金,针对性、常态化开展精准帮扶援助、化解矛盾、做好思想稳定工作;

  七、全面摸清、动态掌握、及时有关政策落实、工作开展,以及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

  八、当好退役军人的服务员、宣传员、信息员、联络员,就近听取述求,突出面对面、个性化、一对一服务,主动登门入户宣传政策、解决问题;

 九、组织开展送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走访慰问等活动。结合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出现重大变故等情况,及时开展走访慰问;

  十、完成上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职责 2

  1、指导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业务工作。

  2、协助做好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工作,协助基层党组织做好退役军人党员教育服务管理工作。

  3、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来信办理、网上信访和电话信访工作、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以及政策解答、权益咨询、心理疏导、法律事务和退役军人舆情收集、引导等工作。

  4、协调落实优待抚恤、权益维护等政策性措施,提供就业

  创业指导和帮扶、项目推荐和职业介绍等服务。

  5、全面摸清、动态掌握特殊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基本情况,针对性做好帮扶援助等工作。

  6、协助做好军属、烈属、残疾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优抚对象事务性工作。

  7、开展本乡(镇)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资料管理、汇总分析和信息报送等工作。

  8、组织开展送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走访慰问等活动。

  9、完成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职责 3

  一、指导村退役军人服务站业务;

  二、指导村退役军人服务站将退役军人流动党员纳入党的基层组织,配合组

 织部门做好教育管理工作;

  三、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到省、市、县上访接待、来信办理、网上信访和电话信访工作,做好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以及政策解答、权益咨询,心里硫导,法律服务和涉退役军人舆情收集、引导等工作;

  四、开展樟坪畲族乡退役军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配合上级部门搭建就业创业平台,分析樟坪畲族乡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形式,搜集和发布用工需求,提供就业创业指导和帮扶、项目和随军家属招璃会、推介会、就业论坛等;

  五、做好樟坪畲族乡生活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帮扶援助等工作;

  六、做好军属、烈属、伤病残军人、带病返乡军人服务等事务性工作;

  七、开展樟坪畲族乡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数据采集、资料管理、汇总分析和报送工作。建好用好大数据资源,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情况信息,提供决策参考;

  八、完成上级退役军人事物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职责 4

  一、服务对象:本辖区、本单位退役军人

  二、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

  2、做好信访接待,资料建档归类工作。

  3、积极培树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和服务社会的先进典型,发挥典型引引领、示范和激励作用。

  4、建立健全本辖区退役军人基本信息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5、收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需求,提供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对就业创业情况进行跟踪和指导

 6、组织建立退役军人联系制度,掌握本辖区退役军人政策落实、主要诉求、帮扶解困等方面情况,开展常态化走访慰问、帮扶解困、化解矛盾和思想教育工作。

  7、加强日常报告和应急反馈。

  8、完成县退役军人管理服务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

篇三:退役军人服务站内部管理制度

川省地方标准

 《退役军人服务大厅建设与运行管理规范》编制说明

  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0 年 10 月

 一、任务来源 《退役军人服务大厅建设与运行管理规范》省级地方标准列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第五批)。本标准由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四川省退役军人管理服务中心、四川万豪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和负责起草,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归口管理。

 二、标准制定的背景 退役军人为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重要力量。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实现党在新时期强军目标,对退役军人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如何全面做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就业安置、服务保障、教育管理、权益维护等各项工作,充分调动退役军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建立健全退役军人事务组织管理体系、工作运行体系、政策制度体系,最终实现退役军人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总目标,是摆在广大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者面前重要和紧迫的问题。

 退役军人服务大厅(以下简称“服务大厅”)作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在退役军人来访接待、政策咨询、业务办理等相关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当前阶段在国家和地方层面关于服务大厅建设和管理的标准还处于空白。标准的缺失严重制约着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的开展实施。为破解退役军人服务保障难题,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规范服务大厅建设与管理工作,四川省

 退役军人管理服务中心牵头制定《退役军人服务大厅建设与运行管理规范》省级地方标准。

 三、标准制定的目的和意义

  《退役军人服务大厅建设与运行管理规范》拟通过规范化、程序化、制式化、标准化的办法,解决省、市、县三级服务大厅在建设与运行管理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类问题,提升各级退役军人工作的服务质量和保障效能,推动全省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适应新时代发展需求。

 标准制定的现实意义在于:(一)是做好数量庞大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的必要措施,四川作为兵员大省,全省累计有数百万退役军人,每年还有数万军人退出现役,为如此庞大的对象服务需要制定服务大厅建设与管理规范;(二)为服务大厅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在全省铺开做好技术支撑;(三)通过制定标准提升全省各级退役军人咨询服务工作质量,提升工作成效,促进全省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

 四、主要编制过程 (一)标准立项 2020 年 10 月,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 2020 年度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第五批),批准《退役军人服务大厅建设与运行管理规范》正式立项。计划下达后省级地方标准研制牵头单位随即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成立标准起草工作组,对标准编制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和任务分工,制定标准编制工作方案。

 (二)实地调研

 2020 年 8 月标准起草工作组选取省、市、县各级服务大厅为调研对象,实地了解服务大厅建设与管理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

 (三)拟定草案 标准起草工作组在资料收集和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多次研讨、论证与修改,于 2020 年 9 月形成标准初稿;在此基础上,继续研究讨论,实地调研,对标准框架及标准内容进行进一步修改,形成标准草案。

 (三)征求意见 标准起草工作组将标准草案发往退役军人事务厅各相关处室征求意见,并对征求的意见进行进一步研究和修改,形成标准第二稿。四川省退役军人管理服务中心组织会议,邀请市(州)退役军人管理服务中心参与讨论,提出进一步修改意见,修改后形成标准第三稿。标准第三稿发往省、市、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广泛征集意见和建议基础上对标准征求意见稿内容进行了修改,最终于 2020 年 11 月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送省市场监管局申请公示,征求意见。

 五、标准定位与编制原则 本标准的定位是以全省三级服务大厅为载体,以提高退役军人服务保障质量和效能为目标,为各级服务大厅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提供系统性指导。

 本标准的编制原则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贯彻国家关于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的相关法律法规;二是符合四川作为兵员大省,退役军人数量庞大,各级服务大厅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省情;三是充分考虑标

 准制定对各级服务大厅建设与运行管理的可操作性与实用性。

 六、标准主要内容说明 (一)分类依据 依照退役军人事务部、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政策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将服务大厅划分为省、市、县三级。

 (二)建设要求 根据划分标准,结合实地调研的资料与成果,有区别、有针对性的对各级服务大厅按行政层级和服务范围在建筑规划设计、设施设备、标识标牌、功能布局上提出建设要求。

 (三)运行管理要求 各级服务大厅的运行管理上依据咨询服务提供的主要场所为窗口柜台,服务大厅的主要功能是提供服务保障,当前服务大厅信息化建设与政治文化建设是工作的重点环节,结合调研情况综合考虑,从而提出窗口服务、服务保障、信息化建设、政治文化建设、窗口服务评价与改进等五个管理要求,力求从软、硬件管理中提升服务大厅的服务效能。

 七、确定标准的依据 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主要参考的国家标准如下:

 (1)gb/t 18894

 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 (2)gb/t 22239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3)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4)gb 50395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5)gb 50763

 无障碍设计规范 八、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未出现重大分歧意见。

 九、贯彻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 本标准为首次针对退役军人服务大厅建设和运行管理而制定的省级地方标准,在实施上建议通过统一领导、三级联动、分级建设的办法推动标准实施,并将各级服务大厅在标准实施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及改进建议及时反馈给标准起草工作组,以便对标准进一步进行修改完善。

 十、废止现行有关标准的建议 本标准不涉及对现行标准的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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