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社区年“两委”换届工作计划,供大家参考。
社区2021年“两委”换届工作计划
根据《******区委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区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街道“两委”换届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街道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准确把握换届选举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按照《中国******章程》《中国******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关于加强全省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等文件规定,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相统一,高标准、高质量组织开展社区“两委”换届,引导广大党员群众有序参与、正确行使民主权利,选举产生符合新时代新发展阶段要求、不断提升城市社会治理水平、创造美好生活的社区“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为建设和谐幸福街道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总体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以******重要指示精神统领和指导换届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到换届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换出新班子、新气象、新作为、新局面、新机制、新活力。在工作中要注意坚持“三个基本原则”,把握“五个关键环节”,落实“四项重点工作”。“三个基本原则”,即: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作为一条红线贯穿始终,强化各级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牢牢掌握换届工作主动权;坚持发扬民主,广泛发动群众、扩大有序政治参与,保障党员群众民主权利;坚持依法依规,确保换届在政策框架和法律法规范围内健康有序进行。“五个关键环节”,即:做好前期谋划和准备工作;做好党员动员和选民登记工作;做好人选推荐提名;严格进行人选资格联审和考察;精心组织选举。“四项重点工作”,即:着力选好配强社区“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结合社区“两委”换届突出整治软弱涣散社区党组织;切实解决好换届选举重点难点社区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严厉查处拉票贿选等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问题。
(三)目标任务。通过从严从实抓好换届工作,努力实现以下三个目标。一是进一步巩固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通过换届大力提升社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将社区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二是进一步增强社区“两委”班子凝聚力战斗力。通过换届着力解决好社区党组织书记年龄老化、文化程度偏低、领导能力不强等问题,推动社区“两委”班子年龄结构、学历结构、专业结构、性别结构明显优化,力争实现年龄、学历“一降一升”。三是进一步提升党建引领城乡基层治理能力。通过换届大力整顿软弱涣散社区党组织,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城乡基层治理制度机制,解决一批重点难点问题和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群众对换届的政治认同感明显提升,热情主动参与社区“两委”换届,充分理解和支持换届工作。
(四)时间安排。社区“两委”换届选举集中在2021年4月至5月进行。按照先社区党组织、后居民委员会、再推选居务监督委员会的顺序组织开展。;社区党组织换届要在2021年4月20前完成,居民委员会、居务监督委员会换届要在2021年5月20日前全面完成。
二、严格把握人选资格条件
把选优配强社区“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作为换届的重中之重,树立鲜明用人导向,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选拔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治理服务能力强、组织协调能力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优秀人员进入社区“两委”班子,着力推动社区干部队伍整体优化提升。
(一)社区“两委”换届人选标准
社区“两委”换届提名人选准入条件。一是基本条件。要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旗帜鲜明讲政治,有较强的宗旨观念,用心用情为群众服务,善于积极发动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社区工作,扎根奉献基层,勇于担当作为,风险挑战面前站得出、顶得住。要有较强的治理服务能力,思想解放,思维开阔,敢闯敢拼,善于处理各类复杂矛盾问题,善于整合利用各类资源,善于运用信息技术开展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工作。要有较强的纪律法规意识,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办事公道,作风民主,为人正派,群众口碑好。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二是年龄条件。注重选拔35周岁左右优秀人才担任社区“两委”成员,一般应在55周岁以下,推动形成老中青年龄梯次合理结构配备。对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的可以适当放宽。市级以上荣誉按照市级以上党委、政府和省级以上相关部门授予的个人荣誉来掌握。达到退休年龄的原则上不再提名;已退休人员应当退出社区工作岗位;年龄不到55周岁、接近退休年龄、但不能任满届期的,可提名参选,到达退休年龄时应退出社区工作岗位。对超过退休年龄但表现优秀的社区党组织书记,经区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可继续提名留任。三是学历条件。新提名人选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或获得助理以上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对曾获得市级以上荣誉、为社区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社会工作专业高校毕业生等,可适当放宽。四是阅历条件。被提名人选一般应具有两年以上街道、社区工作经历或对街道、社区工作比较熟悉,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或新招聘“社工岗”人员可适当放宽。在街道、社区工作时间可累计计算。
(二)社区“两委”、居务监督委员会换届提名人选禁入情形
在社区“两委”、居务监督委员会换届中,凡是存在以下“十种情形”的人员,不得作为提名人选。①不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政治上的“两面人”、“当面一套背后一套”,欺瞒组织和群众的。②受过刑事处罚、存在“街匪市霸”和涉黑涉恶问题的,涉黄涉赌涉毒受到行政处罚的。③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未过影响期或涉嫌违纪违法正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④参与组织或利用邪教、地下宗教活动、封建迷信活动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被处理的。⑤法纪观念淡薄,非正常上访、无理访、缠访、闹访或以非法手段煽动和组织群众集体上访、干扰社会稳定或造成群体性事件的。⑥道德败坏、欺压百姓、群众口碑不好,疫情期间拒不执行相关规定的。⑦破坏选举秩序,有拉票贿选行为,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参选的。⑧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⑨患有严重疾病、无法正常履行相应职责的。⑩经街道党工委会研判认定存在其他不适宜担任干部情形的。其中,对受到党纪政务轻处分且未过影响期的现任社区“两委”和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由街道党工委会讨论确定可否作为换届人选。
(三)积极稳妥推行“一肩挑”
着眼强化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积极推行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
(四)进一步提高人选质量
注重把疫情防控、复工复产、防汛救灾等重大任务落实中勇于担当、表现突出的优秀人员选进来;鼓励驻社区的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干部,大型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群团组织负责人以及有关部门派驻社区工作的人员,通过选举方式兼任“两委”成员;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一般应在本社区居住的居民中产生,不在本社区居住的外来优秀人才、上级下派到社区任职人员经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作为候选人提名。更加注重选拔治理和服务能力强的社区干部。
(五)合理设置职数
要本着精干、优化、高效、稳定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社区规模大小,合理确定社区“两委”和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职数,积极推行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社区党组织设委员5名,选优配强和专职副书记,明确配备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每个社区党组织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兼职委员3至6名,兼职委员不占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职数;社区居民委员会一般设委员7至9名;居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3人组成,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原则上由社区党组织纪检委员担任。
(六)从严开展资格审查
严格落实换届人选资格联审机制,坚决防止不符合标准条件的人选进入班子。社区“两委”换届人选联审机制可参照执行。社区“两委”换届人选和居务监督委员会推选人选实行近亲属回避,凡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居务监督委员会任职。
三、依法依规开展换届选举工作
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始终,抓细抓实换届重点步骤和关键环节,确保法律法规不变通、政策执行不走样、程序环节不出错。
(一)做好换届准备工作
1.成立机构。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在区委领导下进行。街道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2.调查摸底。全面落实街道领导班子成员走街入户、逐社区调研分析,做到基本情况、班子运转、党员现状、人选准备、群众诉求、风险隐患“六个清楚”,尤其是要摸准吃透选情复杂、组织涣散、发展滞后、管理薄弱、信访矛盾突出的重点社区。
3.集中整顿。街道要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落实街道领导包保机制,并派驻强有力的换届工作指导组,集中力量推进换届重点难点社区整顿工作,不整顿到位不换届。凡是未列入重点难点社区进行整顿而在换届时发生问题的,严肃追究街道排查责任。
4.制定方案。街道党工委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精神和区委部署要求,在深入调研基础上,突出指导性、针对性、操作性,认真研究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做到“五个明确”:明确总体要求、明确选优配强社区“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明确程序步骤、明确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明确组织领导和精准指导。
5.开展业务培训。换届选举业务培训工作要注重实效,不能采取以会代训形式开展。通过培训,讲清换届的政策、要求、流程、办法等,掌握上级精神,熟悉政策要求,精通操作办法,提高业务能力。街道党工委重点做好社区党委选举具体工作人员、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的培训工作。街道可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参训人员范围,但必须做到应训尽训。凡不能熟练掌握换届选举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的,街道干部不得派到社区指导选举工作,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不能参与选举工作。
(二)做好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居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
1.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2月24日至4月9日)
(1)召开社区党组织会议(2月19日-2月23日)。研究确定下届委员会组成的原则,并向街道党工委提出换届选举请示。街道党工委批复后,筹备换届选举工作事项,制定换届选举办法。
(2)推荐阶段(2月24日至3月29日)。一是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3月10日前)。街道党工委召开党员和社区代表会议,对现任社区“两委”班子进行任期考核,开展民主测评。社区采取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提名相结合的方式推荐社区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无论采取何种提名方式,均需向社区党委提出书面推荐意见。社区党组织根据推荐意见提出下届委员会候选人初步人选,将推荐情况汇总上报街道党工委审查,书记人选报区委组织部审查。区委组织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对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开展区级联审,审核结果提交区委常委会讨论。二是组织考察(3月18日前)。街道党工委综合考虑社区岗位需求和被推荐人近年来考核评价情况、工作实绩、群众威信、发展潜力等因素,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对象。街道党工委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书记人选需报区委组织部研究后考察。考察结果反馈社区党组织,在社区进行公示。街道党工委与现任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进行全员谈心谈话,做好不再提名人选、转岗人员思想工作,引导正确对待进退留转。三是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3月29日前)。召开社区党组织会议,按照“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的要求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逐人签订承诺书,并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街道党工委审批。
(3)选举阶段(4月2日至4月9日)。街道党工委批复后,社区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召开党员大会,社区党组织向党员大会介绍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产生情况,然后提请大会讨论并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提交党员大会选举。选举采取无记名差额选举的方式进行,先召开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委员后,再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等额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选举结果及时上报街道党工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委,书记人选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4)后续阶段(5月31日前)。街道党工委对选举结果及时进行批复,发文任命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并将党组织书记名单报区委组织部备案,街道、社区逐级做好材料归档,形成工作总结。统筹推进社区“社工岗”队伍建设,配备2名以上专职党建“社工岗”人员(不含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倡导建立“老书记工作室”;推荐社区“两委”成员在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交叉任职。
2.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4月10日-5月10日)
(1)推选产生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4月10日-4月12日)。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共5-9人单数组成。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由社区居民委员会主持召开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会议推选产生。推选社区党组织书记为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主任。对社区党组织书记竞职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的,在组建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时,要将组织放心、群众认可的党员骨干推选担任副主任,待社区党组织书记被提名为候选人后,由副主任主持好选举工作。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依法被确定为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应当退出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所缺名额从原推选结果中依次递补。
(2)推选居民小组长(4月13日-4月14日)。居民小组长由本居民小组推选产生,推选身体健康、热心社区公益事业和公共事务的本组居民为居民小组长,推选结果在本居民小组向社区居民公告。
(3)推选居民代表(4月15日-4月16日)。居民代表以每30户居住区域为单位推选1名,或由各居民小组推选若干人。每个社区居民代表一般不得少于50人。居住在本社区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可列为居民代表。社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和较大社会组织、农民工群体等均应各推选1名代表作为居民代表。
(4)提名和确定候选人(4月17日-4月25日)。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提名,可以采取由有选举权的居民10人以上联名提出,或由户代表5人以上联名提出,也可以由居民小组选举的代表2人以上联名举荐或选民自荐的方式提出。提名人选资格须经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预审、街道初审、区级联审,审查意见提交区委常委会讨论通过,通过后确定为正式候选人,并于正式选举日的3日前在社区内张榜公布。
(5)组织投票选举(4月26日-4月30日)。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的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采取居民代表选举方式,只设立中心会场,不办理委托投票;设立发票处、秘密写票处、投票处、张贴投票注意事项。选举大会由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居民代表凭代表证领取选票,居民代表选举不办理委托投票,居民代表填写选票后投入票箱。有半数以上居民代表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过半数以上选票,始得当选。选举结果经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确认后,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在当日或次日以公告形式向全体居民公告当选名单。选举结果单分别报区民政局和街道备案。
(6)后续工作(5月1日-5月10日)。选举委员会应于新一届社区居民委员会产生之日起10日内,在街道指导下,主持新老居委会班子移交公章、公共财产、财务账目、档案资料等。
3.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推选(5月4日-5月10日)
(1)提名候选人(5月4日-5月7日)。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候选人的提名,可以采取由有选举权的居民10人以上联名提出,或者由户代表5人以上联名提出,也可以由居民小组选举的代表2人以上联名举荐或选民自荐的方式提出。街道或新一届社区党组织根据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组成结构和成员应当具备的条件,对提名人选资格进行预审,并报街道进行初审,初审后,报区级联审,审核意见提交区委常委会审核通过。确定后的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名单,在社区内张榜公布。
(2)民主推选(5月8日)。在新一届社区党组织领导下,新一届社区居民委员会主持召开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向与会人员介绍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情况,提请大会讨论并以举手表决方式产生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推选结果当场公布并报区民政局和街道备案。
(3)后续工作(5月9日-5月10日)。新一届居务监督委员会组成后,各街道要及时召集居务监督委员会新老班子进行工作交接。及时更新居务监督工作揭示板,同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坚持正面引导和打击查处两手抓,对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切实净化换届环境和基层政治生态。
(一)严肃换届纪律。要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以及参与竞争人员充分认识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严守纪律要求。社区“两委”换届工作要坚决做到“十个严禁、十个一律”纪律要求,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拉票贿选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强大震慑。
(二)加强教育引导。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切实增强民主意识和法治观念,依法有序扩大人民政治参与。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等主流新闻媒体作用,利用网络、微博、微信等现代传播手段和标语板报、公告信件等传统方式,旗帜鲜明地宣传党的主张,大力宣传换届政策、纪律要求等。街道党工委书记要对参与竞争人员、现任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开展集体谈话,宣讲换届政策、严肃纪律要求。社区党组织书记、居民委员会主任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和组织委员一起谈话,做深做细思想工作,引导其正确对待进退留转。要组织参与换届选举工作人员、社区“两委”成员、参与竞争人员做出换届纪律承诺,及时公示承诺内容,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三)做好全程监督。把严肃换届纪律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和各个环节。一是畅通监督渠道。健全信访、电话和网络举报平台。街道设立并公布换届举报电话,安排专人值守。紧盯选民登记、候选人提名、竞职陈述、投票选举等节点,通过设立选举监督委员会和邀请党员群众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换届监督员等方式加强监督。有条件的可通过视频方式对重点环节全程纪实。二是建立查核专办制度。对违反社区换届选举“十个严禁”行为的举报,凡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都要组织专门力量,进行重点查办,限时办结。要明确受理举报的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的责任,及时受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查核情况要由具体承办人和负责人签名,对查核结果负责。三是健全信息报送制度,要及时向上一级报送加强换届纪律监督的措施、查处违反换届纪律问题、换届中的突发事件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等情况,重大问题随时报送。对拖延不报的,要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四)防范化解风险。要强化底线思维,对换届中可能出现的信访矛盾风险、舆论炒作风险、疫情风险、宗教势力干扰破坏选举风险加强预判、做好预案,对一些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反应敏锐、抓早抓小,及时解决在萌芽状态。对党员群众的来信来访,要及时办理,认真调查核实;对反映问题属实的,坚决予以查处;对与实际情况有出入的,澄清事实,消除影响,切实维护党员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切实加强换届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精准指导
开展社区“两委”换届,是党组织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也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头戏”,一定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达到预期目的。
(一)强化责任落实。街道党工委要落实抓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主体责任,街道纪工委要履行监督责任。党工委书记要把换届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紧紧抓在手上,认真研究分析,精心部署推动。党工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包保社区的街道领导为直接责任人。
(二)形成整体合力。街道党工委要统筹组织社区“两委”换届和居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工作,加强工作谋划和组织协调;街道办事处要抓好居民委员会换届和居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工作的指导推动和监督检查;街道纪工委要严肃查处在换届选举监督工作中发现的违纪问题,强化警示震慑;
(三)加强督促指导。街道要向每个社区派驻指导员,加强对工作推进、程序实施、案件查处、突发事件处置等情况的督促指导。要以社区“两委”换届为契机,带动包括共青团、妇联、民兵组织建设,确保各类组织在党组织领导下依法开展工作、健康运行。同时,各级党组织要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形势,在组织换届选举中严格执行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